学生贷款违约吓退银行 助学新政在辽遭冷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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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8/25 14:1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 (记者顾威 通讯员黄琳 王小令) 新近出台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尽管有许多优惠,但在辽宁省银行系统反应并不积极。截至记者发稿时,还没有银行主动要求参与助学贷款投标。 据了解,近年来全省20%助学贷款违约率,是让银行对是否开展助学贷款这项业务心存疑虑的重要原因。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1999年5月联合发文,在北京、上海、沈阳等8个城市进行助学贷款试点工作。将试点扩展到全省的辽宁,近几年在47所高校开展了助学贷款业务,累计发放助学贷款3.3亿元,让3.8万名贫困家庭子女圆了大学梦。 然而,助学贷款工作开展几年来,辽宁省内没有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者高达20%,尽管大学生们可以讲出如没找到工作无能力还款、还在继续求学没有收入等多种原因,但发出贷款的银行却实实在在地受到了高达6600多万元的损失。 进行试点之初就有一些银行对此事持观望态度,使实际开办助学贷款的高校只占辽宁省高校的70%,获得贷款的学生仅占高校贫困学生的1/3。由于有这么高的不良贷款比例,更影响了银行的积极性,一些银行纷纷停办此项业务,以免遭受更大的损失。 为鼓励和支持银行继续开展助学贷款工作,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新近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给出了好多优惠政策,努力降低银行贷款风险,也进一步完善了对学校和学生的约束机制,如实行财政全额贴息、对普通高校实行借款总额包干、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等。 据介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按贷款发放总额的12%~15%缴纳,由财政与高校各承担50%。为了督促受贷学生按时还款,国家将通过加快全国个人资信系统、还贷监测系统、国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信息查询系统和公安部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共同建立还款约束机制。 教育部、财政部等虽然煞费苦心,但显然还是没有真正“打动”银行。银行人士也算了一笔账:尽管风险补偿是12%~15%,但相对20%的助学贷款违约率还是不够。虽然有了一些对学生还款的控制手段,但由于没有抵押和硬性担保等,银行对这项业务还是心有余悸。 按照国家新的助学贷款政策规定,将改变目前由国家指定商业银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做法,实行由政府按隶属关系委托全国和省级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的经办银行。然而,记者在沈阳采访了几家银行,还没有哪家银行愿意主动投标。 有关人士表示,为使银行与贫困大学生实现互利双赢,助学贷款政策还需更进一步细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