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京就业指南 办理就业手续流程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08/31 15:05 青年时讯 | |
记者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外国人在京就业办理手续流程 据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涉外治安处副处长李仁秀介绍,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凭劳动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也可以凭其他有效签证进京后再变更签证。用人单位应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十五日内,持许可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其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原发证机关为外国人办理就业证,并填写《外国人就业登记表》。 具体而言共分成6个步骤: 第一步:体检;第二步:申请许可证书;第三步:发工作邀请函; 第四步: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工作签证; 第五步:办理就业证登记;第六步:签证处 五处 办理一年多次工作签证及居留证。 外国人在京工作如何纳税 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管理处副处长史小军向记者介绍,外籍个人在京就业取得的工薪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税前扣除额是4000元。此外,外籍个人在京工作期间,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伙食、洗衣费补贴,因在中国任职或离职的搬迁费都是免税的。同时,对外籍个人获得的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费以及每年两次往返于受雇地和其家庭所在地(包括配偶或父母居住地)之间的交通费,均可凭有关支出凭证销售免税。(张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