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还贷年限延长至毕业后六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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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9/01 10:4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新华社北京8月31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3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说,2004年秋季开学后,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将改变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即开始偿还贷款本金、4年内全部还清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至2年后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的做法。 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不久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 据吴晓灵介绍,国家助学贷款的财政贴息方式也作出了调整,改变了目前在整个贷款合同期间对学生贷款利息给予50%财政补贴的做法,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借款学生毕业后开始计付利息。 中国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今天表示,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对高校的收费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建立起由国家、社会、学生家长和个人共同分担高校培养成本的机制。目前,高校收费政策应该说有不完善的地方,但基本上还是比较合理的。 他介绍说,中国的高校收费政策遵循三条原则:第一,坚持收费是对高校办学经费不足的一种补充,中国公办普通高校的投资主体仍然是政府,不允许以收费来代替政府的投入;第二,承受原则,一定要考虑到社会、学生家长和个人的承受能力,不允许把标准定得过高;第三,允许不同地方之间、不同高校之间、同一高校内不同专业之间,在收费标准上有所差别。 中国的高等教育已经初步迈入了大众化发展阶段,在高等教育迅速发展的过程中,高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也增加较快。据调查,目前在全国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约240万人,占在校生总数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