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女公务员着装时尚而不性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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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9/02 11:19 红网 | |
9月1日《东方早报》消息,近日,浙江省档案局颁布全系统《女公务员办公礼仪规范》,要求女公务员上班时不允许再穿吊带衫、露背装、紧身裤这类性感的衣服。该局妇委主任吴玲称,“穿着要体现文化素养的庄重、严谨,要时尚而不性感。” 公务员、教师中的女性如何着装,称得上是一个较为敏感的问题。各地围绕着这个问题,一直在发扬大禹治水的精神,试图对她们的着装予以规范。然而,并不是所有的规范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何况是生活在21世纪的现代女性?然而,职业有别,决定了从事某些职业的女性在穿衣打扮上要受到这样那样的限制。所以,有些地方对女公务员的着装作出规定,自有其道理。浙江档案系统的这个《规范》也是如此。 不过,对于吴主任“要时尚而不性感”的一番解释,笔者却不以为然。依我之见,时尚者,时下所盛行的某种社会风尚之谓也;性感者,能够体现人类性别特点的装束打扮之称也。假设我是浙江档案系统的一名女性公务员的话,基于对“时尚”和“性感”的这一理解,反倒让我每天出门不会穿衣服了。 为什么这样说呢,这是因为,在着装方面,达到吴主任所谓的“要时尚而不性感”,委实太难了。讲究时尚,就需要跟潮流。什么是时下的女性着装潮流,无非是《女公务员办公礼仪规范》中明令禁止的吊带衫、露背装、紧身裤之类的衣服。这样麻烦随之而来:假如浙江档案系统只是像其他地方禁止女性公务员上班期间穿吊带衫、露背装、紧身裤之类的服装还好办,不许穿就别穿呗,这样的爱美之心留在8小时以外或者节假日去弥补,机会总还是有的。难题在于,主管负责人的补充解释,反而将简单的规定给复杂化了。你想,一方面要求女性公务员追求时尚,另一方面又不许其性感,只能使她们陷入一个两难选择的境地:时尚则难免要突出一些性感,而性感又为有悖于《规范》要求。界定着装的“要时尚而不性感”,谈何容易? 其实,透过吴主任的解释,反映出某些机关在女性公务员着装问题上的矛盾心态:既不想看到自己的女职员穿衣方面落后于时尚,又不愿冒着“前卫”的危险,受到上级领导和公众的指点。也就是说,既想装点单位的门面,使自己的女职员上得了厅堂,又担心把门面 “装点”得过头,所以,在禁止的同时,还念念不忘“鼓励”:别因为咱的这个《规范》落伍呀。如此自相矛盾的心理,怎能不让女性公务员感到迷茫? 公务员的着装从某种意义上说代表着政府的形象,出格当然不行。但是,限制得过于拘谨,比如,连紧身裤也不得穿,我觉得就有点过于苛刻了。什么样的裤子算紧身,紧到哪个程度算不合规范,没个具体的标准,自然不好限制。不好限制的规范,作用何在? 要求公务员着装朴素、庄重、大方、得体即可,何必非要详细禁止这不许那的。倘若以后有更时尚、性感的服装,是不是这个《规范》也得不断与时俱进,不断推出新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