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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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9/02 19:25 新浪教育 | |
个人购汇是指居民个人出境旅游(含港澳游)、朝觐、探亲会亲、境外就医、自费留学、其他出境学习、商务考察、境外培训、被聘工作、缴纳境外国际组织会费、境外邮购、出境定居、境外直系亲属救助、国际交流、外派劳务等项下以自有人民币购买外汇的业务。 适用范围 境内居民个人,即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自然人及未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持中国护照的中国自然人。 业务特点 外汇局对居民个人购汇实行指导性限额及核销管理。 有关规定 1、购汇金额在规定限额以内的,居民个人可以持相应的证明材料,直接至银行办理; 2、购汇金额在规定限额以上的,居民个人应持规定的证明材料向外汇局申请,由外汇局进行真实性审核,凭外汇局的核准件和规定的证明材料到银行办理。核准件在办理购汇时必须留存在银行,不再交给个人。 3、居民个人购汇后,应当在办理下一笔购汇前,就上一笔购汇办理核销手续,未办理购汇核销手续的,不得办理新的购汇。 4、居民个人在户口所在地及户口所在地以外的银行均可办理购汇业务。 5、购汇币种应属于我国允许自由兑换的币种。 6、关于境内自费出国留学只有在预交一定比例外汇保证金后才能取得前往国家入境签证的境内居民个人申请购汇,必须在银行按当天现钞卖出价折算的购汇人民币金额基础上,额外交纳一定比例的人民币作为保证金。银行收取人民币保证金与所购美元(或等值外汇)的比例定为2:1,即:每一美元或等值外汇收取2元人民币保证金。 7.居民个人出境游购买个人零用费,不再统一由旅行社代旅游者购买个人零用费用,旅游者可持有关单证,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规定到银行自行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