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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五记重拳砸向教育乱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09/03 12:14  青年时报

  昨天,省纠风办向媒体透露,从9月1日起,该办和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开始教育乱收费的专项检查。这次检查将落实到每所学校,涉及大、中、小学等各种学校的收费情况。这次还同时推出五项措施,治理教育乱收费。

  去年的专项检查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90件,清退违规收费1569万元,处理党员干部87人。

  此次检查,9月1日至9月15日为学校自查;9月16日开始到9月底由各地纠风办、教育局和物价局进行检查,同时,省里将组织联合检查组赴各地、各高校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将予以严肃处理。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以外强制性统一收取的费用、高中突破“三限”收取的费用、高校各种乱收费一律退还学生,无法退还的依法上缴财政。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典型的乱收费案件将在媒体上予以曝光。

  教育厅等部门公布了投诉电话,教育厅0571-87052502、物价局12358、省纠风办0571-87057223;同时也要求各地在秋季开学之初,重新公布教育乱收费专项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投诉。

  五记重拳

  省教育厅和省纠风办等七个厅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中,提到用五大措施来治理乱收费:

  一、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一费制”收费方法。尽快核定城镇中小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一费制”办法的顺利实施。

  二、进一步落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普通高中择校生不得突破省定比例,学校之间不得变通使用,学校不得擅自提高择校生标准收费。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其最低分数控制线、最高收费限额和择校生比例,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三、严禁高校违反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转专业费”、“定向费”、“专升本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等国家统一规定项目以外的费用,严禁学校以改学分制为由变相提高标准收费。

  四、民办学校的收费要予以规范;各民办学校合理确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并事先向社会公开,不得借机蒙骗学生和家长。

  五、禁止搭车收费和各种形式的摊派。(记者:曾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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