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助学贷款加强管理 违约生贷款“一票否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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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9/07 14:31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共同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经省政府批准同意,今天正式实施。对于违约学生,经办银行将对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将其违约行为记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并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 今年秋季入学后,江苏高校大学生在校人数将首次突破100万人,而根据比例测算,江苏约有20万的贫困生,5万—10万名特困生。根据意见,江苏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将实行3方面调整。一是改革财政贴息方式,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付的办法;二是延长还贷年限,实行借款学生毕业后视就业情况在1到2年后开始还贷、毕业后6年内还清的做法;三是实行灵活的还贷方式,借款学生可选择还本付息的方式,允许其一次或分次提前还贷。 《意见》规定,高校每年的借款总额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研究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总数的20%,每人每年6000元的标准计算确定。要求借款学生必须如实填写公民身份证号码,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和完整,认真履行与银行的还款协议。违约者经办银行将对违约贷款金额计收罚息,将其违约行为记入金融机构征信系统,并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我省还将在新闻媒体、省国家助学网和全国高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公布经办银行提供的违约借款学生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