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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制定管理办法 民校教师“回归”教师队伍

http://www.sina.com.cn 2004/09/08 11:45  厦门日报

  本报讯 (记者 佘峥) 民办学校的教师们,欢迎回归到教师队伍中来———我市近日制定《关于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管理暂行办法》,首次将民办学校教师管理纳入到厦门教师队伍中。

  市教育局人事处处长林英杰说,由市教育局和市人事局制定的这份《暂行办法》,在最大限度上实现了民办学校的教师和公办学校教师的一视同仁,这其中包括最敏感的职称
评定、工龄计算、培训、表彰等。

  他说,这样做至少有两大好处:一是维护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二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民办学校办学质量。

  和《暂行办法》相比,尽管过去教育部门也试图关注民办学校教师队伍管理,但是,由于没有具体实施方案,民办学校的教师,虽然也是教师,但是,他们感觉并未被融入教师队伍大家庭中,这从我市至今还未统计出民办学校教师人数这个事实中,就可见一斑。

  《暂行办法》在促使民办学校教师“回归”教师队伍方面做了一些规定,但是,从现在看,《暂行办法》并未提出一些“制裁”措施,即如果不执行《暂行办法》将受到什么“惩罚”。

  林英杰解释说,目前,我们的主要任务是规范。

  《暂行办法》精读

  评奖评职称不被“小看”

  >>>民办学校教师要具有教师资格

  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学历要求。

  >>>民办学校要和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过去,有的民办学校不和老师签订合同,但是,《暂行办法》说,民办学校聘用教师应当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聘用的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其人事关系可寄放在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或其他人才服务机构。

  >>>聘用教师要到教育部门注册

  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不含退休人员)应由聘用学校到市区教育部门登记注册。

  >>>聘用教师年龄不能太大

  民办学校聘用已退休的教师,男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女的一般不超过60岁,受聘担任校级领导的一般不超过70岁。

  >>>提高调入教师学历要求

  民办学校调入教师及接收大中专毕业生的,应依照我市的有关规定,由代理人事关系的人才服务机构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市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民办学校聘用的教师,可以按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和学历要求,即小学教师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高中则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但是,从本市以外调入的幼儿园教师必须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和实施高等教育的学校教师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必须符合《厦门市户籍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民办学校教师申请到公办学校任教,须按我市公办学校招聘教师的规定参加公开招考。

  >>>民办学校要为教师交纳“三金”

  民办学校应为教师建立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可为教师建立住房公积金,缴纳的标准比照我市企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民办学校的工龄算数

  以前公办学校对聘用人员在民办学校的工龄并未有确定说法,有的公办学校承认,有的不承认。但是,《暂行办法》规定,民办学校在册在岗的教师聘期内可计算工龄,承担教学工作的可计算教龄。

  在岗未在册的教师有在教育人才服务中心等人才服务机构建立年度考核档案的,聘期内的工龄或教龄予以备案,需要时可由人才服务机构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民办学校也要建立教师年度考核制度

  民办学校应建立教师年度考核制度,参照我市公办学校的考核办法对教师全面考核,并建立考核档案。考核结果应上报代理人事关系的人才服务机构确认、备案、归档,并作为今后民办学校调整教师工资、职务评聘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培训纳入教育部门工作范围之内

  民办学校教师在业务培训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权利和义务。

  《暂行办法》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民办学校教师继续教育纳入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计划。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配合做好民办学校教师培训的管理工作。市、区教师培训机构应将民办学校教师的培训纳入工作范围,负责民办学校教师培训的具体工作。

  民办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实行考核和登记制度。按照市人事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继续教育证书的登记和验证工作。考核和验证结果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的必备条件。

  >>>各级各类表彰奖励都将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民办学校应建立教师表彰制度,奖励应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更重要的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民办学校教师表彰工作的管理,将民办学校在册教师纳入各级各类表彰奖励的范围。据了解,在今年教师节的表彰中,就包括了民办学校的教师。

  >>>教师职称由教育主管部门评定

  民办学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纳入我市教育系统职改工作范畴,在册教师具备了相应的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可申报参评相应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即通过现工作单位向所在地的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申报(申报表须加盖所委托的人才服务机构的印章),并按有关规定将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报送有关部门。

  >>>教师行为受制约

  民办学校教师应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严谨治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不得有损害党和国家声誉、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言论和行为;不得玩忽职守,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不得体罚和侮辱学生;不得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不得有违反社会道德及其他违纪违法行为。有以上行为之一者,学校可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建立工会和教代会

  民办学校要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工会组织的组建和工作情况将列入民办学校督导、评估和年检的重要内容。此外,学校还应建立教代会制度,学校的重大事情应提交教代会讨论。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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