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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保障“学生减负” 如何?

http://www.sina.com.cn 2004/09/13 09:36  红网

  据《文汇报》9月9日报道,用来听取立法修改意见的专线电话,竟在开学第一周成了未成年人的减负投诉热线!这个结果,实在让正在为《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草案)》征集修改意见的专家们意外。据统计,发现在新学期开学头7天中来信来电提出的法规修改意见中,竟有70%以上是关于“减负”!

  减负是个老话题,年年谈,天天喊,但减负形势却并不让人满意,而且随着各学校之间竞争的加剧,减负还有越来越严重之势!到底用一个什么方式来解决这个老大难?下规定,发文件,似乎已不大管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文汇报》中这个减负投诉的报道,似乎能给我们一些灵感——用立法的方式来保障未成年人的减负!

  上海市立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利益,为了使立法更切实际,蹲下身子听取未成年人自己的意见,是个值得称赞的举措。现在既然有70%以上的学生都要求减负,其实也就反映了大部分学生的心声,立法保障减负也是体现“民意”、尊重“民意”的举措。况且学校给学生增加过重的学习负担,不仅侵犯了学生的休息权、自由权,还损坏了学生的身心健康权,而这些都属于学生们的合法权利,理应该得到保护,这也是我们立法保护未成年的本意。

  减负这首歌,年年在唱,但总是雷声大雨点小,风过雨停又恢复了老模样。如果用立法的形式保障减负,就能让减负形成一种强制力,不减也得减,违反就要追究法律责任,我想实施起来就不会走形式、走过场。

  减负口号喊得响、做得少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利益的追求,立法规范减负,得抓住这个大头。例如,把教师不得进行有偿家教列入到法规中,对任何个人和单位出租场地和教室用于补课的,都要追究法律责任等等,只有遏止住“利用减负搞创收”的大头,我想补课等增加学生负担的各类方式也就会自然减少。

  减负不仅是学习上减负,重要的是在思想上减负。用立法的形式来保障减负,更能让学生们思想上安心,而不用整天诚惶诚恐,担心学校增加过重的学习负担,这样更利于学生健康自由的发展。

  当然,立法规范减负,还要考虑很多实际性的问题,如适当地扩展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举办的“奥赛班”、“兴趣班”该不该取消,还有待我们共同探讨。 (作者:唐伟 编辑: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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