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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永远不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4/09/15 14:26  人才市场报
  陷阱4

  招聘信息“注水”

  典型案例

  朱女士去应聘某房地产租赁公司会计,招聘广告上标明月薪3000元。面试后对方告知张女士符合要求,已被录用。但按照公司惯例,行政部门的员工必须先在销售一线锻炼一段时间,熟悉情况后再转到会计岗位上工作。公司还给朱女士定了2万元的销售指标。朱女士此前从未担任过销售工作,没有从业经验,对于2万元业务额也就没太在意。等她辛辛苦苦跑了一段时间才知道,2万元对新人来说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到了月底,朱女士要求公司支付薪水,公司却以“双方事先有
约定,没有达到2万元业务指标不发薪水”为由,不发朱女士一分钱。朱女士辛苦了一个月,好歹也给公司做了近万元的业务,不但没有任何收入,却被判定“不能胜任工作”而遭解聘。事后朱女士了解到,这家公司一直在招聘新员工,招聘进来的人往往因完不成业务指标而被解聘。公司就这样不断靠新人拉业务,却不用支付一分钱的薪水。

  陷阱剖析

  “注水”简历多,“注水”招聘信息也不少。名为招聘会计,实则招聘业务员;新人永远被认为“试用期不合格”而遭辞退;明明只有一个职位空缺,广告上却写着招聘5人……种种“注水”招聘让求职者深受其害。这类公司不直接以收取求职者钱财为目的,却变相让求职者免费为其提供劳动,或通过招聘向求职者销售产品等等。这类骗局往往更加隐秘,骗局被识破的周期也比较长,且求职者受骗上当后也难以收集证据,相关部门监管比较困难。

  三种“注水”方式

  招聘岗位名不符实

  只缺一人,广告上写5人;面试时承诺月薪5000元,其实背后有难于登天的条件等等;招聘岗位名实不符。还有一些单位在招聘会上设摊,为了在现场造声势、树品牌,便虚设岗位,凭空打出“高薪”旗号,把一次小型的招聘策划成大规模的招聘活动,众多求职者争相前去应聘,简历可能转眼间就被扔进了垃圾箱。

  先购买产品后上岗

  一些公司面试后与求职者约定:必须先购买一批产品,在规定期限内将产品全部推销出去,这样才能证明是“胜任工作”,否则,则不符合招聘要求,产品费用不退。为了让求职者掏钱购买产品,现场可能会有“资深销售人员”以“月销售10万元”等现身说法,让求职者深信“通过考验即可踏入高薪行列”。本报曾接到好几位读者的投诉电话,称某咨询公司让他们购买价值300左右的“保健卡”,却根本无法推销出去,最后被辞退,300元无法要回。

  试用期永远不合格

  “对不起,经试用期考核,你不合格,被解聘了。”这样的“外交辞令”经常被一些公司使用,而这些公司招聘的新人似乎永远不合格。这类公司在面试后也不与求职者签订任何书面有效的劳动合同,只是口头承诺。而一些求职者因为不懂相关法律法规,也缺乏维权意识,在试用期领着很少的薪水,辛劳了几个月,最后常常被一句话打发走。

  提醒

  “注水”招聘有破绽

  “注水”招聘虽然隐蔽,但往往有以下破绽:

  1、招聘广告过于简单,没有岗位职责和应聘条件;

  2、面试极为草率,面试官似乎对你的专业、能力不感兴趣;

  3、刚面试完即被告知录用,但劳动合同却迟迟不签,被录用的职位与原先应聘的职位不符,对方还会提出种种不合理要求;

  4、双方口头、书面约定的合同中有明显的不公平条款。

  求职者维权有途径

  市劳动监察总队有关负责人提醒求职者,在形形色色变了味的招聘行为面前,求职者要学会识别不法机构行骗的伎俩,注意自我保护。目前,上海一些区县的劳动、工商、公安部门在联手查处招聘中的种种不法行为。求职者一旦发现自己遭遇招聘骗局,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请执法机关查处。

  目前求职者的维权途径主要有以下三条:

  1、遭遇非法职介、招聘中收取押金,招聘单位在试用期、劳动合同中存在欺骗行为等,均可向上海市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举报电话为12333;或写信、打电话向各级劳动监察机关举报;

  2、发现用人单位为无证经营,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3、若发现招聘骗局涉及诈骗金额较大,可向公安部门投诉。(薛亚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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