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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新颁布:汉语教师资格认定对海外开放

http://www.sina.com.cn 2004/09/16 09:52  新京报

  凡符合条件的华人华侨或外国公民均可申请

  据新华社北京9月15日电(记者吕诺)

  教育部日前修改了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定办法,认定对象不再局限为国内教师,凡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华人华侨或外国公民都可以申请汉语教师资格。

  教育部新颁布的《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办法》,在认定对象上对国内外同等开放。在教学能力的区分上,确定了初、中、高三种等级的标准,区别不同层次证书的持有者所具备的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知识结构,以及对处于不同阶段的母语非汉语学习者进行汉语教学的能力。

  (编辑:飞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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