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遗弃”谁之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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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9/20 09:53 红网 | |
学生调皮好动,不守学校纪律,学习成绩不好,学校和老师该怎么办?是不让注册,请出校门,对其遗弃,还是联合家长进行共同、耐心的教育? 据媒体报道,开学以来,浙江温州市发生多起这样“教育遗弃”事件。一是“孩子太顽皮,老师不要他”,在温工作的郑先生夫妇带着他该上四年级的儿子到报社投诉,班主任说孩子太调皮,下半年不要他了;二是报名点老师说要上六年级的孩子太顽皮、上课有时迟到等,影响到其他同学,不让孩子注册,并建议他们带孩子到别的学校念书,暂住在虹桥镇的孩子母亲为此喝下了高毒农药;三是在乐清北白象镇开了一间小店的衢州人刘先生,把现在该读三年级小孩送到北白象镇第三小学开学报名时,老师说小孩太顽皮了,管不住,不能收,要他到别的学校去。这些老师、学校自己都不收了,还能把孩子转到哪里去呢? 这些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尽管这三个小孩的上学问题最终得到解决,回到原来的学校就读,可在媒体介入和干预之前,家长都已是三番五次地恳求,而老师和学校并没有答应。尽管老师和学校有着种种理由予以拒绝,诸如家庭的不配合、为孩子的实际着想、怕孩子人身的安全有问题,并建议、规劝家长孩子转学,其实是一种变相的“拒绝入学”和“勒令退学”,把问题孩子“踢”给其他学校,或者推向社会。类似的教育行为不只媒体披露的这几起,一些学校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仅小学里发生,中学里也屡见不鲜。有的学校,把素质好的借读学生留下来,把有问题的退回或推出校门,早已不是什么秘密。 有趣的是,《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今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无论是义务教育阶段还是高中阶段,都将取消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强制措施,义务教育阶段还将取消留校察看处分。开除、勒令退学已成为历史名词。有人说,浙江省15年基础教育学籍管理(从幼儿园到高中)将更趋人性化、更人本化。真不知道有着上述经历的老师和学校,是怎样贯彻落实这两个“管理办法”,又如何体现“人性化”和“人本化”的。不论是从学校的承担责任的角度,还是从教师的管理难度出发,拒绝和劝退学生都是极不道德的,也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对于借读的问题学生,的确需要老师付出加倍的时间和精力,给老师的工作增添困难和烦恼,使学校多承担一份责任和风险。但是,既然曾经接收了,就不能借口一推了之。歧视、遗弃问题学生,既伤害了孩子的自信和自尊心,也影响孩子性格的形成和健全人格的完善;既不符合“有教无类”的教育理念,也是“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所不容许的。当然,对孩子的教育,改正孩子的不良行为和习惯,是学校、老师和家长三方的事,不单是老师和学校的工作,作为家长也应该承担其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 (作者:高振千 编辑:老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