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吸引港澳居民应考(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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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09/20 10:45 人民网-华南新闻 | |||||||||
国家司法部副部长张军(右三)、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右二)巡查考场 9月18日,396名香港考生在深圳益田中学首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国家司法部副部长张军(上图右三)、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司长梁爱诗(右二)亲自到考场巡查。与此同时,48名澳门考生也在珠海参加司法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法务局梁葆莹代局长也到考场巡查。
今年1月1日实施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协议提到,内地允许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内地法律执业资格,在内地律师所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内地法律服务业向香港律师开放,既有利于内地律师借鉴香港律师的经验,又有利于香港服务业的发展。因此,港澳考生首次参加司法考试格外引人注目。 据司法部负责人介绍,今年有444名港澳考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人数大大超出预料,为了向特别行政区考生提供便利,明年可望在港澳增设考点。(许培武、刘洪群/摄影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