苛扣中国实习生加班费 日企业遭刑事告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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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11/04 10:04 华声报 | |
华声报讯:日本工会组织“连合德岛”,10月22日对德岛县西部的缝纫公司和木材公司的社长,以涉嫌违反劳动基准法向池田劳动基准监督署进行刑事告发,这几个企业在付给中国实习生加班费时大大低于劳动基准法所规定的最低基准。 据日本《中文导报》报道,“连合德岛”的一位中国工作人员付女士说,在德岛地区最低工资是612日元/小时,而加班费是612日元×1.25,应该为763日元。但是这些被告发 这种事件在德岛很普遍,“连合德岛”仅接到实习生等的咨询电话就有20多通,有十几起在“连合德岛”的交涉下很顺利地解决,而被告发的企业的社长现在拒绝会见,又拒绝对违法行为进行改善,因此对他们进行了刑事告发,而且他们还发现,这些企业也没有给一些中国实习生做法律规定的基本的健康普查。 “连合德岛”的会长藤学原在告发后指出:这不能不让我们感到,这些企业脱离了实习生制度“国际贡献”的宗旨,而是为了使用廉价的劳动力在利用实习生制度。 一位一同参加告发后记者招待会的中国女实习生含着眼泪说:在日本忍耐了许许多多事情,因为忍到了极限,才向“连合德岛”咨询。 (编辑:飞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