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安装摄像头 孩子不应在被监视下成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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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11/05 11:50 金羊网-新快报 | |
李坚(辽宁) 广州近30所学校装有摄像头,广大师生议论纷纷,“安全”和“隐私”成为议论的焦点,因为单单比较学校监视器、摄像头数量的多少,广州绝对在全国名列前茅。(据11月3日《羊城晚报》) 如果学校或家长对学生安全不放心,采取一定的措施对其加以保护无可厚非。但现在的问题是利用摄像头监测学生安全时,也无时无刻不监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而过多、过密地对青少年实施监视,是不利于他们身心健康发展的。这反而会使学生们生活在一个缺乏信任和温情的环境中,因此也就谈不上安全感和温暖感,并更会使学校和学生之间的相互不信任感加剧。 更为严重的是,一个人若是从小就在一个受严密监视环境下成长,会使他认为监视本身就是生活的一部分,人们只有在相互监视下的生活才是正常的生活。这会对我们社会发展的民主和谐、相互信任及个人的自由隐私带来潜在的威胁。在一个民主自由的社会里,学习如何信任及尊重他人是非常重要的生活伦理课题,而监视恰恰与之相悖。 尽管学校有权利知道学生在学校活动的行为方式。但这种监护也是有前提的,那就是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儿童指18岁以下的任何人),对青少年采取的任何教育及措施,必须有助于人格的发展,有助于对人权、基本自由、文化特性和国民价值观念的尊重,使青少年做好准备,将来在自由社会里认真负责地生活,并不断加强对环境的尊重。 基于这个社会是成人强权的社会,因此在社会的绝大多数层面成人与仍为“儿童”范畴的中学生不会发生冲突,只有在维护个人权利方面,成人与中学生的做法和想法是不同的。反映在生活中就是,我们总是感受到两代人之间的某些权利之争,成年人总是强调他们对孩子应该行使的保护权,而孩子总是抱怨成年人干涉他们的行动自由,不尊重他们的个人隐私;成年人总是在自觉或不自觉地侵害着孩子们的各种权利,而孩子们也时常会以各种方式,比如自杀、出走来反抗这种侵害。 其实,如果我们真的要关心青少年的成长,就应该把青少年当做权利的主体,并在行动中表现出来,不能让他们总生活在严密监视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