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移民系列一:教育程度的评分说明(2) |
---|
http://www.sina.com.cn 2004/11/14 00:30 瑞潮网 |
6)大学本科毕业(一个学位),20分: 加拿大移民部只承认全部受教育年数14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资格、并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如申请人的全部受教育年数在14年以下即获学士学位,则他无法得到20分的教育分。不过,这样的情况中国较少见。一般,中国的大学学制为4-5年,如果申请人作为优秀学生,提前毕业,获得大学本科毕业的学士学位,加拿大移民法仍承认该学位,并可得相应的20分。(少年班或天才班毕业的学生的教育分评定问题,请见本文以下说明。) 一个学位的大学本科学历可得的分数,按移民部的计算,比三年制大专毕业资格可得分数要低。详细请见本网站《本科学士学位只能得20分,大专(三年制)可得22分》一文。 7)本科毕业(两个或两个以上学位),22分: 加拿大移民部只承认全部受教育年数15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资格、并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如申请人的全部受教育年数在15年以下即获学士学位,则他无法得到22分的教育分。 8)硕士或博士毕业,25分: 加拿大移民部只承认全部受教育年数17年以上的硕士或博士毕业资格。如全部受教育年数在17年以下,则他无法得到25分满分的教育分。 2.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转换问题 以上评分中所讨论到的学习年数的问题,均以全日制为前提。如果申请人所受的教育不是全日制的,依法可以换算成相等的全日制教育的评分。具体精确的换算方法,申请人应与专业律师讨论。(有的情况可以,有的情况不可以)。特别是在职研究生班,MBA班的学生,应特别注意这个问题。 3.双学位的问题 在计算双学位的教育分时,并不是简单地在一个学位所得教育分的基础上累加另一个学位所得的教育分数。如果您有一个以上的学位,计算教育分数是按照您所获得的最高的学历来评分。例如,您同时拥有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计算分数时只能以您的最高学历来评分。只能得25分。又例如,您有双学士学位,(计算机学士学位和经济学学士学位),受教育年数在17年以上,那您的教育分数应该可以得到22分,而不是40分。也不是25分。 4.休学的问题 如果您在就学期间由于生病或家庭原因休学一段时间,在计算您受教育总年数的时候应该将这段休学时间去除。例如:您从1987-1991年完成了高中学习课程,但1989年一整年您是休学在家,那么您的高中受教育年数应该算作3年,而不是4年。 5.学位资格的审定 申请人的学位资格应经得起“中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的审定。鉴于目前中国大陆有部分学历证明是通过制造假文凭的方式获得,因而加拿大驻北京大使馆和驻香港领事馆要求申请人将其学位证明交该学位中心审定。在北京使馆递交申请时,申请人并不需要先行将本人的学历证明交学位中心审定。等申请递入使馆后,使馆会发信给申请人,提出学位认证的要求,届时再由申请人自己将学位证书交学位中心审定。审定结果由学位中心直接寄交加拿大使馆。在香港领馆递交申请时,由申请人自己先将学位证书交学位中心认证,然后将认证结果和申请材料一起递交上去。详细请见本网站《学位证书的认证》一文。 6.少年班、天才班毕业的大学生的学历资格问题 中国大陆的申请人,从少年班或天才班毕业,其所获得的学士学位或硕士、博士学位,仍按正常的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评分。分别可得20分,22分或25分。加拿大移民法规定,只要最终获得的学位头衔是正常的学位,这些申请人的不足的受教育年数可不计。 如,按中国正常的教育体制,中学教育应为6年(初中3年加高中3年),而申请人只用4年的时间就完成了整个中学的课程学习,并取得同样的中学毕业证书,则他的中学教育年数仍可按6年计算。因为他完成的是一个正常的6年制的中学教育文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