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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西

http://www.sina.com.cn 2004/11/17 10:58  新浪教育

  


  第一章

  昆西(1838-1848)

  在波士顿州议会大厦的阴影下,有一条称为汉考克大道的街道,在约翰·汉考克大楼转过弯以后,这条街道就从灯塔街挨着州议会大厦地界的边沿往灯塔山最高处的维隆山大街奔去;在那边,在维隆山广场下面的第三栋房子里,一个孩子降生了,时在1838年2月16日;之后,他舅舅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亨利·布鲁克斯·亚当斯。他舅舅是根据唯一神教派的教义组建的第一教会的一名牧师。

  假如他是在神殿的阴影下降生在耶路撒冷,然后在犹太会所里由他那位当高级僧侣,并且顶着伊斯拉尔·哥汉姆这个名字的舅舅来替他行割礼,那他一定不会打上如此显眼的一个烙印,在即将到来的那个世纪的竞赛中,也不会遇到更大的阻碍,而我们却为了那个世纪提供的众多赌注奋力奔跑过。但另外一方面,没有进入竞赛场的普通的旅行者却发现,一辈子都靠所谓的坐车旅行也自有其好处,因为古老陈旧的交通就是防护设施。防护设施总有叫人讨厌的地方,但有时候还是很方便的,如果真有人需要它们,那就一定是很需要它们了。一百年前,像他那个时代的防护设施一定能够保障任何一位年轻人成功,虽然在1838年,它们的价值比较其在1738年的价值来说已经不是很大了,但是,从发出如此浓厚的殖民地时代和穴居生活气息的鸟巢一样的一串联想中——比如第一教会、波士顿州议会大厦、灯塔山、约翰·汉考克及约翰·亚当斯、维隆山和昆西区,这一切都聚集在重十磅的无意识的婴儿时期里——开始一项二十世纪的事业,仅仅这个事件本身都奇怪到了可以为这个婴儿提供用来进行好奇思考的一个课题,任其在日后很久目击了解决办法以后再来回答。这个属于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的孩子,等他醒来发现自己接到要求,必须玩二十世纪的游戏时,会变成什么样子呢?有人问过他的意见没有?他自己当真有心思去玩这个游戏吗?他手里捏着那样一把牌,他怀疑那场游戏属于谁也赢不了的一场和局,他和退回到时间的起始处的别的任何一个人都不知道其中的规则,也不懂其中的风险,更不明了桌上的赌注。没有人问过他,因此也不必承担责任,但是,如果人们放心地将他交给自己的父母照管,那他一定会告诉他们,在涉及他本人的事情上面,一切都不要改动。他一定会因为自己的运气而惊讶。也许,当年所生的孩子中,谁也没有他手上握着的牌好。不管生活是不是一场诚实的机会游戏,也不管那些牌是否做了标记或附上了魔力,他都无法拒绝玩出自己最高超的一手。他永远都不会提出通常的免责要求。他接受了当时的情形,就好象他是赞成那种情形的一个政党,在同等条件下,他会再次做那样的事情,因为他知道了精确的价值,因此会更加乐意。整体来说,他一生都是一个乐于同意,随时附和的派别与伙伴,从出生到死亡的那一刻一直都是如此。只有了解他的这一点——作为一个有心赞同的社会成员,他与那个时代的社会达到完全的伙伴关系——他的教育才有可能成为对他自己和别人而言有点意义的事情。

  事情正好如此,他从来都没有走到参与这场游戏的地步,在研究这场游戏的过程中,他迷失了自我,只顾研究玩家的谬误去了,但是,这也是故事里唯一的兴趣点,否则,这个故事就没有什么寓意,也没有多少事件。一个教育的故事,七十年的教育故事,其实用的价值说到底还在于怀疑中,就跟从该隐到亚伯出生以来人类一直都在争论的其他许多价值观一样。但是,宇宙的实用价值从来都不是以美元来说明的。尽管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成为高康大、拿破仑或俾斯麦,带着巴黎圣母院的巨钟一走了之,但是,人人都一定怀有他自己的宇宙,而且大多数人在了解自己的邻居如何想办法转动自己的宇宙方面也并非十分热心。

  这种教育问题从1838年开始,继续了三年之久,这期间,婴儿在生长,就跟其他的孩子一样无意识地成长,就跟一种蔬菜一样,外部的世界以前所未有的积极态度努力工作,为他准备好一个新的宇宙。到了老年以后,他时常对这样一个问题困惑不解,根据机会的教条,他是否可以自由地把自己或者他的世界当作一个事件来接受。在人类的经历中,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类似的事件。仅仅对他一个人而言,古老的宇宙扔进了灰堆,新的宇宙刚刚形成。他和他十八世纪的穴居时代的波士顿突然之间彼此割离,永远分离,如果不是在情感上,至少在行为上是如此,这就是波士顿与阿尔班尼公路的开通、河湾里第一批堪纳德汽船的出现,还有电报的诞生。电报把亨利·克雷与詹姆斯·波尔克被指任为总统候选人的消息从巴尔的摩传到了华盛顿。那是1844年的5月,他才六岁,他的新世界已经准备投入使用了,旧世界只有一些片断进入了他的眼帘。

  在所有这些使他的教育复杂化的事件中,他只知道黄这种颜色。他首先发现自己坐在黄色的厨房地板上,有强烈的阳光照射进来。迈出这种教育最初的一步时,他才只有三岁,那就是一堂颜色课。第二堂课很快到来了,那是味觉的教育。1841年12月3日,他得了猩红热。连续几天之内,他跟死人差不多,只因为家人的细心照料才活了过来。力气稍有恢复以后,也就是约在1842年1月1号,他的饥饿感比其他任何一种快乐或痛苦更强烈,因为在后来的生活中,有关他的疾病的最模糊的回忆都没有了,他只相当清晰地记得姑妈来到了病室,手里拿着一个茶盘,里面有一只烤苹果。

  通过记忆保留下来的印象的顺序,很自然有可能先是颜色,之后是味觉,尽管人们很情愿假定痛感应该是最早获得的教育。事实上,这个孩子的第三种回忆就是不舒服的感觉。从他可以移动的那一刻起,就被打进了一个包裹,从汉考克大道的一栋小房子搬到了更大的一栋房子,在靠近维隆山大街的那栋房子里,他的父母后来住了一辈子。当时正值隆冬季节,是1842年1月10号,他永远不会忘记因为毯子包住而缺乏空气,或移动家具时发出了噪音而让他产生的极度痛苦。

  作为脱离凡胎的一种变化方法,儿童时期的疾病应该具有某种不能够为自然选择中的任何一种适应或不适应来划分的价值。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猩红热严重影响男孩的健康,生理和性格上都是如此,尽管他们有可能在生活中不停地感到困惑,不知道这样的事件是否让他们适应或者不适应成功,但是,从教育的角度来看,亨利·亚当斯所患的这种猩红热,随着年龄的增长,在他眼里产生了越来越重要的意义。首先,疾病造成了生理上的影响。他的身高比他的兄弟矮两到三英寸,骨骼与体重也有相应的差别。他的性格和思维能力的成长看来也有这种尺度上的化学澄清过程。他打架不行,他的胆识也比孩子们应该有的胆识纤弱一些。在他长大一些以后,他会夸大这样的弱点。怀疑的习惯,不信任自己的判断力和完全拒绝世界的判断的习惯,把每一个问题都看成待决问题的倾向,除非迫不得已,否则当动不动的犹豫,推卸责任,对线条、外形、品质的爱好,对厌倦的害怕,对友谊的特别喜好和对社会的憎恶,所有这些都是新英格兰性格中广为人知的品行,对任何单个的一个人来说都不是特别的现象,但是,在本例中,它们看来是由猩红热引起的,而亨利·亚当斯永远也无法下定决心去确定,从整体上来看,性格的这种变化到底是病态的还是健康的,对于他的目的来说是好的还是坏的。他的兄弟们是典型,而他却只是一个变种。

  就这个孩子所知,疾病完全没有对他产生任何影响,他健康地长大,身心都是如此,原封不动地接受生活给予他的一切,他接受当地的标准,一点也没有感觉有什么困难,跟他同龄的孩子们一样热切地体会着大部分的生活。在他自己看来,一切都是很正常的,他的同伴看来也觉得他极其正常。假如他有任何一处特别的地方,那是他的教育,而不是性格使然,这样的特别之处直接或间接来自他以自己的名分承接下来的十八世纪的遗产的结果。

  他生活其中的教育氛围有殖民气息,革命气息,差不多就是克伦威尔式的气息,就如同自他的曾曾祖母出生起,他就浸润于政治犯罪的恶臭中一样。抵制某种东西,那是新英格兰人天性的法则,那个孩子就是带着这样的抵制本能看待周围的世界的。在数不清的世代中,他的祖先一直就是把世界主要看成是一个必须要加以改革的东西来看待的,这个世界充满必须加以废除的邪恶力量,他们看不出有任何理由可以假定他们已经完全彻底地完成了这样的废除工作。这样的职责并没有改变。这样的职责不仅仅隐含着抵制邪恶,而且还包括疾恶如仇。男孩子很自然地把所有力量都看成一种敌人,一般来说也会发现它的确如此,但是,新英格兰人,不管是男孩子还是成年男子,在他与一个多刺或敌意的宇宙进行的长期斗争中,同时也都学会了喜爱仇恨的快乐,他能够得到的快乐很少。

  作为一种实践行为,不管其具体的职业是什么,政治一直都是各种仇恨的系统组织,马萨诸塞州的政治一直都跟它的气候一样严酷无比。新英格兰最主要的迷人之处,就是其对照的强烈与感觉上的极端,其寒冷透彻入骨,其炎热令血液沸腾,因此,仇恨——如果没有更好的受害对象跳出来,人们就恨自己——带来的快乐并非其最罕见的娱乐,但是,这迷人之处是那里的土壤真实的成果与嫡出子嗣,并非上古培植下来的杂草。对照的强烈是真实的,并构成最强烈的教育动机。双重的外部本质使其相对的价值有了生命力。冬与夏,冷与热,城市与乡村,强力与自由,都标志着两种生活方式和思想,就跟大脑的两叶一样自行平衡。城镇是冬天的禁闭、学校、规则、纪律;笔直和阴郁的街道中间堆着六英尺高的积雪;使雪在车轮或跑步者脚下吱吱作响的霜冻;使街道泥泞难行、险象环生的融雪;总指望孩子们规规矩矩,但其愿望并非总能得到满足的叔父、姑母和堂表亲构成的社会。最重要的是,冬季代表逃跑和寻找自由的愿望。城镇是约束、法律、单一。而乡村,仅仅在七英里之外的乡村,却是自由、多样、放逐、自然免费给予人类和孩子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尽情享受的简单的感官印象所产生的无穷喜悦。

  男孩子是野性的动物,他们有丰富的感官财富,但是,新英格兰的男孩子比变化较小的气候中的男孩子们有更广泛的情感领域。他以自然的状态感受自己的天性,这也是天性本来的意思。对于男孩亨利·亚当斯来说,夏天是醉态。在各种感觉中,嗅觉是最强烈的——在酷热的夏日午后发烫的松林和蕨类植物散发的甜熟气味,刚刚修剪过的草坪发出的气味,耕过的田野发出的气味,箱式树篱的气味,桃树、丁香、胶树的气味,马厩、谷仓、牛栏的气味,沼泽地带的盐水和低潮时的气味,没有任何不称心的事情。嗅觉之后是味觉,儿童了解他们看到或摸到的任何东西的味道,从薄荷油、菖蒲根到山胡桃果壳和识字书里面的字母:A-B的味道,六十年后,那个孩子舌头上感受到的AB味还会突然间再次复活。光线、线条和颜色,它们作为可感受的快乐,后来还会跟别的东西一样保留粗糙的原样。新英格兰的光线是眩光,大气会使色彩变得刺眼。这个男孩在了解大气是什么东西之前便已经成长为一个完全的男子了。他对于光的快乐的概念,就是指新英格兰的太阳发出的白斑。他的所谓颜色,就是指一种牡丹,花瓣上带有早晨的露水;是他从一两英里之外的昆西的小山上看到的大海的深蓝;是六月午后的天空浮动的积云;是彩色印刷物和儿童的小人书里强烈的红、绿和紫色,那就是当时美国的流行颜色;这些都是理想的颜色。相反的东西,或者叫令人厌恶的东西,就是十一月的晚上冷冷的灰色,还有波士顿的冬天泥泞深厚的融雪。以这样的标准来看,波士顿人不可能不养成双重天性。生活是有两个面的一种东西。经过一月的暴风雪之后,这个男孩可以带着愉快的心情看着寒冷的冬日阳光发出的刺眼雪光,看着雪光变幻出来的强烈的光与阴影,他几乎不知道色调是什么意思。他只能够通过教育到达那样的境地。

  因此,冬天与夏天是两种敌对的生活,因此也会滋生两种不同的天性。冬天总是要费尽力气才能过的生活,而夏天则是热带的特许证。孩子们在草丛中打滚,在溪流中涉水,或在盐海里游泳,或在海湾里扬帆,或在溪流中捉胡瓜鱼,或在盐沼里捉小鲤鱼,或去松林和花岗岩采石场,或者在湿地里追赶麝鼠、捕捉会咬人的龟,或者去秋天的小山上采摘蘑菇和坚果。夏天总是一种能够带来感官快乐的生活,而冬天总是强迫性的学习。夏天是自然的多重性,而冬天则仅仅是学校。

  两种季节对亨利·亚当斯的教育产生的意义决非幻想之物。那是他知道的最有决定性的力量。它穿过生活,在其令人困惑、彼此敌对和不可调和的一大堆问题和理不清的相反物之间产生区别,越来越多地强调最后一年的学习。从童年早期开始,这个孩子就习惯于产生这样的感觉:对他来说,生活是双重的。冬天和夏天,城镇和乡村,法律与自由,这些东西都是彼此敌对的,而假装这些东西并不是敌对的那些人,在他的眼里就是一位校长:也就是说,一个雇用来对小伙子撒谎的人。虽然昆西离灯塔山只不过两个小时的步程,但是,昆西属于不同的一个世界。在两百多年时间里,亚当斯家族的每一个成员,从父亲到儿子,都生活在马州大街目力所见的地区,而且有时候就生活在马州大街,但从来没有一个人好心地对这里产生好感,这个大街也从来没有好心地喜欢上他们。这个孩子也继承了它的双重天性。此时,他对曾祖父还没有任何了解,因为这位曾祖父在他自己出生之前的十多年前就已经去世了:他确信,他的任何一位曾祖父都一定是仁慈的,而他的敌人也一定是邪恶的,但是,他猜测这位曾祖父的性格一定与他自己的性格不同。他从来都没有将波士顿和约翰·亚当斯这两个概念联系在一起,哪怕一小会儿,它们是不同的两个东西,而且是彼此抵触的,约翰·亚当斯的概念跟昆西相符合。他知道自己的祖父约翰·昆西·亚当斯,但只知道他是个七十五岁或八十岁的老人,他对自己很友好,很和善,虽然他听别人称他祖父为“总统”,称他的祖母为“夫人”,但他没有任何理由假定他的亚当斯祖父跟他同样慈祥和善的布鲁克斯外祖父有任何性格上的区别。他最喜欢亚当斯这一边,但这也仅仅是因为亚当斯这一边让他想到乡村、夏天和无拘无束的生活。然而,他也感觉到,昆西从某种程度上说比波士顿次一等,从社会上说,波士顿看不起昆西。哪怕对一个五岁的孩子来说,里面的原因也是清清楚楚的。昆西没有波士顿的风格。一点风格也没有。那里是更简朴的一种生活方式,思想几乎就不能够存在下去,只能够容许穴居生活。他祖父亚当斯清早用来点火的打火石与铁棍,到今天他还留在书房的壁炉架子上。制服,甚至是仆人用的服装,甚至是晚间的妆饰的想法,都仅次于渎神行为。浴室、供水用品、照明、采暖和全部的家庭享乐品都是昆西所不知道的。波士顿已经有淋浴间、供水系统、煤炉和煤气。波士顿的优越处明显易见,但是,一个孩子喜欢的程度远不止如此。

  他外祖父布鲁克斯在珍珠大街或南街的房子的华丽很久以前就已经消失了,但是,从城市的显赫角度来看,也许他在梅福德的别墅到今天仍然保留着当初在一个1845年的孩子心里留下了印象的品质。总统在昆西的家是这两者中更大,更古老和有趣得多的一个地方,但是,一个孩子立即能看出它在时尚方面的落后。这个地方明显缺乏财富的气息。它发出殖民时代的气息,但并没有波士顿的风格或豪华窗帘。一直到生命的末尾,他从来都没有完全克服以他儿童时代的气息吸收进去的偏见。他从来都没有能够强迫自己去关心十九世纪的风格。他永远也没有能够接受它,不像他的父亲、祖父或曾祖父那样。并不是因为他感觉那是特别有敌意的一个东西,因为他让自己对恶劣得多的东西心存宽容,而是因为出于某种极不相干的理由,他天生就是一个十八世纪的孩子。昆西的旧房子是十八世纪的。它所具备的某种风格就在安娜女王的桃红木门板、路易十六的椅子和沙发里。门板属于殖民地时期的一位老瓦沙尔,他建起了这栋房子,家具是1789或1801或1817年从巴黎买回来的,同时带回来的还有陶瓷和书籍以及别的很多老外交官的遗物,而且,两种十八世纪风格中,英国的安娜女王和法国的路易十六,都没有让一个小孩子感到舒适的东西,也没有让别的任何人感到安逸的东西。暗色的桃红木已经涂上了白色,以便适合阴沉的冬季里进行的日常生活。对于一个孩子的物品来说,没有任何东西是适合较古旧的外形的。相反,大多数孩子以及成人都喜欢新东西,而且不无道理,那个孩子面对不合自己口味的东西时,会感觉自己跟别人格格不入。

  在这样的偏见中,个人的偏好也没有什么联系。布鲁克斯那边的外祖父很友好,跟亚当斯家的祖父一样富有同情心。两人都是1767年出生的,两个人也都是1848年死的。两个人都对孩子很仁慈,两个人都属于十八世纪而不是十九世纪。这个孩子在这两个人身上看不出有什么差别,但他知道一个与冬天有关而另一个与夏天有关,一个与波士顿有关而另一个与昆西有关。哪怕在梅福德,这样的联系也不会更松散。在他很小的时候,有一次,有人带他去布鲁克斯的外祖父那边,准备过几天,由姨妈带他,但是,到了那边以后,他却非常非常想家,结果不到一天就很不体面地给送回家了。但是,他记得以后再也没有那么想家的时候了。

  对昆西的依恋不完全是情感上的,或者不完全出自喜欢不喜欢。昆西并不是无刺玫瑰的苗圃。哪怕在那里,该亚的诅咒也会留下自己的痕迹。在那里,就跟在别的任何地方一样,有一个残酷的宇宙要联合起来压垮一个孩子。就好象那里的三四个精力充沛的兄弟姐妹本着最良好的祝愿还不足以压倒一个孩子一样,别的所有人也都串通起来,共同谋划他极不喜欢的一种教育。从出生到死亡,他的问题,也就是让秩序穿过混乱,方向穿过空间,纪律穿过自由,单一穿过多重性的问题,一直都是,也一定永远是教育的任务,就如同它也是宗教、哲学、科学、艺术、政治和经济的意义所在。但是,一个孩子的愿望在于他的生活,如果这样的愿望不能够实现,他会很容易就死掉,正如小马会死于马具,或者在驯化的过程中萌生新的性情。这个小男孩很少对驯服他的人产生好感。在他与他的主人之间,一直都有一场战争在进行着。亨利·亚当斯从来不知道他那一代人中的任何一个男孩喜欢自己的主人的,而在这样的一种关系中,要与自己的家人保持友好关系,的确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在后来看起来更为奇特的一件事情是,他与那位总统第一次严肃的结束,竟然会是一场意志力的较量,在这场斗争中,那位老人差不多理所当然地打败了这个小男孩,但是,此事没有跟通常经过此类失败时出现的情形一样留下终生的刺痛,反倒留下一个公平对待的印象,就是从天敌那里能够受到的一种待遇的印象。那个小孩子很少受到如此约束的。当时,他不可能超过六岁,最多七岁吧,他母亲带他到了昆西市,准备让他夏天在这位总统身边多住一些日子的。这家人其他的事情他记得不是很清楚了,但是,他明显记得自己在那个夏天的早晨站在大门口死活不肯上学的情景,就跟发动了一场激烈的反叛活动一样。很自然的,他母亲是那场愤怒发泄的直接受害人,天下母亲也就是为了这个目的而存在的,男孩子也是一样,但在本例中,那个孩子让他母亲处在极不公平的一个不利位置上了,因为她是个客人,也没有办法施加暴力以达到驯服的目的。亨利站在那里不挪步,因此而显示出某种战术上的能力,不管谁来强制进行,他都会成功地发出激烈的抗议。他差不多就要赢得胜利了,而且用足够大的力气保持了自己的获胜地位,一直呆在很长一段楼梯的底层不肯动。楼梯通往总统书房的门,此时,门开了,那位老人慢慢走下楼梯。他戴上自己的帽子,一句话也不说就拉起了小伙子的手,跟他一起往前走,一直走到通往城里的路上。小伙子因敬生畏,吓得差不多不能动弹了。经过最初一阵子的惊愕,发现这位老人居然还会出来干涉这等家庭争端,之后,小男孩想道,这位接近八十岁的老绅士可不会在如此炎热的夏天的早晨,费力在没有一处树阴的路上行走哪怕一英里带一个小孩子去学校,而一个充满追求自由的激情的小伙子,如果在到达学校大门之前找不到哪个角落可以躲闪过去的话,那可真是奇事一桩。然后,就跟所有时候一样,这个男孩坚持认为,这样的推理可以说明他明显的屈服。但是,老人并不停止脚步,小男孩看到他所有的战略要点都走过了,一个接一个地错过了,直到发现自己坐在了学校里,很明显,那是所有假如不是令人惊奇,也是令人好奇的批评的中心。总统直到那个时候才松手,然后离开。

  关键在于,这个行为跟男孩子不可剥夺的权利正好相反,它应该能够让他终生不喜欢自己的祖父的。他甚至都不能够回忆起那件事情产生过这样的影响,哪怕一刻钟。等这个孩子稍有一些思想的成熟以后,他一定会看出,虽然是暴政的工具,但这位总统是带着某种机智来完成他不名誉的工作的。他没有发脾气,没有动怒,没有个人的感情,也没有展示自己的蛮力。最重要的是,他一句话也没有说。在那长长的行走过程中,他一句话也没有说。他没有说一句让人产生反叛心理的伪善的话,没有大谈顺从的责任与抵抗法律的恶劣性质,他没有显示对那件事情的焦虑,他甚至差不多都没有意识到这个孩子的存在。也许在那个时候,他的思想实际上根本就没有注意到孙子的行为是否正当,而多半在考虑总统行为的是否正当,但是,那个男孩子在那个年纪几乎不可能满足于认为总统是他自己的罪恶行为的代理受害人,总统机智的沉默使这个孙子顿生敬畏。因为这样一种忍耐力,他感觉到了明显的尊敬。他把暴力当作一种权力的形式予以接受。他甚至承认了脾气,是在抗议声中承认的,但是,道德教育的种子在那个时刻已经落在了昆西石板一样的土壤里面了,而人人都知道,昆西在当时是整个清教世界里最冷酷的冰川和定时涨落的漂流物。

  双方都不太可能在这种一时的分歧中感觉到敌意,因为在接下来的三到四个夏季里,那位老总统与这个男孩子的关系是友好的,而且几乎是亲密的。他的兄长或姐姐是否得到更好的待遇他记不起来了,但是,他本人是得到了一种亲密对待的,而这样的亲密行为,轮到他当老年人的时候,却令他相当震惊,因为那有时候一定使总统的耐心受到了极大的挑战。他总在书房里,总在整理书籍,总在不停地摆弄文件,总在搜索抽屉,总在翻旧钱包和钱袋,寻找外国硬币。他总在摸剑杖,把旅行手枪摆弄得咔咔响,把角落的东西翻得乱七八糟,把总统化妆间的各个地方翻遍,因为那里面的架子上有一排倒扣过来的杯子,杯子里盖着一些毛毛虫,据说会变成蛾子或蝴蝶,但实际上什么都没有变出来。那位夫人尽力忍受了毛虫的损失,是她丈夫偷着拿去孵化的,但是,当他把她最好的雕花玻璃碗拿去跟橡子和桃石一起埋进土里的时候,她却开始抱怨了,他说这样可以看见根是怎样长出来的,但是,它一般也会跟那些毛毛虫一样给忘掉的。

  那个时候,总统正迷在树木栽培的爱好上,现在还有一些极好的古树保存下来了,可以见证他当时的爱好,只是那些树已经在离开地面的情况下加以改进了。但是,他的思想从来都没有休息过,虽然他爱好什么东西的时候都是很认真的,如果他的孙子问他是否跟一位英国公爵一样觉得无聊,他一定会大有不悦,但是,他有可能更多关心过程而不是结果,这样,他的孙子看到和闻到桃子和梨子的时候,心里简直不是滋味,那是最好的桃子和梨子,都是他从园子里采回来的,但他却将它们放在他的架子上慢慢烂掉,好收捡里面的种子。小男孩亨利从他的清教祖先那里继承了这样的一些德行,他在祖父的书房里很谨慎地提起他从园子里摘回的最好的那些桃子,但只吃掉其中不那么完美的一些。很自然,他会多吃几个,以作为不能吃到最好的桃子的补偿,但是,这个行为表明,他并不是心怀怨恨的人。至于他的祖父,他甚至有可能因为曾经临时扮演过校长的角色而感觉到某种自责——他明白他自己的职业并不能够证明温顺的服从具有世俗的优势——因为在某个地方,仍然存在一小本经过严格编辑的《童谣》,里面有总统用颤抖的手在衬页上写下来的这个男孩子的全名。当然,还有《圣经》,是出生的时候送给每个孩子的,衬页上也都有总统亲笔留下的签名。而在这样的时候,他们的布鲁克斯爷爷总是送大银杯。

  必须要送那么多的《圣经》和大银杯,结果,专门修建了一栋新房子或者说别墅来存放这些东西。是建在“山上”,离“老屋”有五分钟路程,朝东看去,昆西湾就在远处,朝北是波士顿。到十二岁那年,他在那里度过了夏天,他童年的大部分快乐也就是以此为中心的。至于教育方面的事情,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很多可以抱怨的。乡村学校不是那么认真。除开家里的一些事情以外,没有什么东西长存于脑海,而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志趣相同的一些儿童。但是,作为对思想产生了偏见作用的影响,没有什么能比总统秃头的后脑勺纯粹的效果相比的,每逢星期天,他就坐在自己的座位里,跟那位昆西总统的形象相符,这位总统虽然年轻十岁,但在孩子们看来却是差不多的年纪。在铁路进入新英格兰城镇以前,每一个教区教堂里都有五六个这样有头有脸的公民,他们一头银发,坐在主道最好的座位里,如果不是说从冰纪时代起,至少也可以说是自从圣奥古斯丁的时代起,他们就一直坐在那里,带有某种相等的尊严。孩子们一般不太可能坐在作为总统的爷爷身后,越过他的头去看那高高的门牌,心里想着作为曾祖父的总统,他曾“以他的生命、财产和神圣的荣誉保证”这个国家的独立等等,但是,孩子们一般会没有多少道理地假定,其他的孩子也都有相当于总统爷爷的某个人,假定教堂会一直继续下去,那些秃头的有头有脸的公民们会一直坐在主道上,而总统或其他类似的人物头像也总挂在墙上。那位爱尔兰园丁曾对孩子们说过:“你会以为将来你也有可能当总统的!”这话是随便说的,但在他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此他永远也无法忘怀。他记不得自己曾经考虑过这个问题,对他来说,当总统应该产生什么怀疑倒是一个新的想法。已经存在的事物会继续存在下去。他既不怀疑总统,也不怀疑教堂,当时也没有其他人怀疑过,一个自亚当的时代就已经存在着的社会制度,就一定会容不下另一个亚当斯。

  总统夫人比总统显得疏远一些,但是,她也更喜欢装饰一些。她很大部分时间都留在她自己铺有荷兰瓷砖的屋子里,她朝外看着她带有箱式走道的园子,在一个时常为她取一个条子或送一个口信的男孩子眼里,她是一个身体虚弱的人,他极喜欢看她极逗人喜欢的各种帽子底下的那张优雅的脸。他喜欢她优雅的身材,她温柔的嗓音和仪态,喜欢她隐隐约约并不属于这个地方,而是属于华盛顿或欧洲的风范,就跟她的家具一样。她有一张写字桌,桌上面有小小的玻璃门,还有小开本的十八世纪古装书,上面标有佩雷格林·皮克尔或汤姆·琼斯或汉娜·莫尔。这位总统夫人尽管尽了自己很大努力装出一个波士顿人的样子,但是她还是不太像,那是她生活中的磨难,但在一个小孩子的眼里,那却是她的迷人之处。哪怕还在那个年龄,他就受到了这种魅力的吸引。事实上,总统夫人的生活一直也是远离波士顿的。她1775年出生在伦敦,是一位美国商人约述亚·约翰逊的女儿,而约述亚也是马里兰州州长托马斯·约翰逊的兄弟。她母亲是伦敦人,叫卡萨琳·纳丝。因为革命战争,约述亚·约翰逊被赶出了英国,带着全家到了法国的南次,并在那里一直生活到和平时期到来。小姑娘路易莎·卡萨琳近十岁的时候又被带回到了伦敦,她的国籍感一定是不太容易弄清楚了。但是,约翰逊家族的影响力,加上约述亚的服务,使他在1790年成立政府的时候,从华盛顿总统那里得到了驻伦敦领事的任命。1794年,华盛顿总统指派约翰·昆西·亚当斯为住海牙的公使。他二十七岁的时候回到伦敦,发现那位领事的家是可以经常去的让人开心的地方。路易莎当时二十岁。

  在那个时候,以及后来很长一段时间,领事的家,而远远不是公使的家,才是旅行来英的美国人相互接触的中心,不管是官方的还是其他类型的接触。1785-1815年间,公使馆是一个停靠点,但是,领事馆在城南很远的地方,靠近伦敦塔,那里方便一些,也更逗人喜欢,对于年轻的亚当斯来说,那种逗人喜欢的程度就到了差不多要命的水平。路易莎很迷人,就跟隆尼的肖像画一样,但是,在她众多的迷人之处中,成为一名新英格兰妇女却不在其中。这一点美中不足是相当严重的。她未来的婆母艾比盖尔是新英格兰的名优佳秀,她对作为第二位总统丈夫的爱吵闹的权威,远不如对她的儿子,也就是第六位总统的权威大,因此她担心,路易莎的性格可能不够严厉,也可能不是在严酷的环境中长大成人的,因此可能不适合新英格兰的气候,或者不足以配上她极其优秀的儿子,而艾比盖尔在这一点上是正确的,就跟在其他很多涉及合理判断的问题上一样。但是,合理的判断有时候是软弱而不是力量的源泉,而约翰·昆西已经有理由认为他的母亲在儿媳的事情上产生了合理的判断,这是自夏娃堕落以来,人性使得亚当斯完全无力意识到的合理判断。他离自己的母亲隔着三千英里远,在爱情的事情上也隔得很远,因此他于1797年7月26日在伦敦娶了路易莎,并带她一起去柏林就任美国公使团的团长。在三到四个激动人心的年份里,年轻的新娘生活在柏林。她在那里幸不幸福,她在那里满足还是不满足,她在社交上成功还是不成功,她的后代并不是完全清楚的,但是,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她都不可能在那里受到教育以适应在昆西或波士顿的生活。1801年,联邦主义者的党派被推翻后,她和丈夫被迫回到美国,她最后终于成为昆西家的一名成员,但是,到那个时候,她的孩子们已经需要她全部的精力了,她就一直留在那里,只是少数冬季去波士顿或华盛顿,直到1809年。她丈夫于1803年被推举为议员,1809年被指派为驻俄国公使。她跟他一起去了圣彼得堡,还带着她的孩子查尔斯·弗朗西斯,是1807年生的。但是,他们必须将两个稍大一点的孩子留在家里,这使他们极其难过。圣彼得堡的生活对她来说根本谈不上快乐,在那个骄奢淫逸的社会里,他们两个太穷了,无法闪出任何一点亮光来。她是熬过来了,但她的小女儿却没有,1814-1815年的冬天,她独自带着七岁的儿子坐火车横跨了欧洲,从圣彼得堡去了巴黎,中间穿过了很多军队,在拿破仑从厄尔巴岛返回后的百日王朝时期到达巴黎。她丈夫后来去英国当公使,她也在摄政院过了两年。1817年,她丈夫回国成为国务卿,她在F大街生活了八年,主要是做门罗总统政府的文娱人员。之后,她在白宫过了四年不幸的生活。1829年,这一章结束之后,她终于得到了感到精疲力竭和身体不支的权利,但是,她仍然有十五年的时间需要充当一个国会议员妻子,那是1833年她丈夫重返国会以后。之后,就到了她的孙子,小小的亨利第一次记得起她的时候了,时在1843-1848年,就坐在她镶了木板的房间里吃早餐。她有厚重的银制小茶壶、糖罐和牛奶锅,这些东西作为家传宝贝仍然留存在现代保险库的某个地方。到那个时候,她已经是七十岁左右了,早已经厌倦于在世事动荡中东奔西忙了。在那个小男孩子看来,她显得特别祥和,是一个银灰色的形象,坐在她那张老总统和安娜女王时代的桃花心木的桌子前面。跟她的塞弗尔瓷器一样,她也是一个舶来品,在任何人眼里看起来都是尊重的对象,对她的儿子查尔斯来说也是极端爱护的对象。但是,她现在跟五十年以前比较起来并不更像波士顿人一些,那个时候,是她在伦敦塔的阴影之下结婚的日子。

  这样一个人物甚至比她的老丈夫,总统先生,更不适宜于在一个孩子的心目中烙下即将到来的那个世纪的印象。她跟路易塞茨家具一样。这个男孩子根本不了解她的内心生活,跟年高德劭的艾比盖尔一样,她的内心生活早已经处在一片安详之中,早已经预见到了一个严重压抑、很少有纯粹满足感的孩子。他做梦都不会想到从她的身上产生那些疑虑和自责,那些犹豫,那些针对法律与纪律的反叛,而这样的一些特征却是她的不止一个子孙的问题。但是,他甚至在那个时候都有可能产生了一种模糊的直觉性的怀疑,知道自己会从她那里继承原罪、堕落、亚伯的诅咒的种子,知道他不会是纯粹的新英格兰种,而是半舶来品的种子。作为昆西的孩子,他不是真正的波士顿人,但是,哪怕作为昆西的孩子,他也继承了四分之一的马里兰血液的浸染。查尔斯·弗朗西斯生来就有一半的马里兰人特征,他直到十岁才见到波士顿,当时,他父母将他留在那里上学,直到1817年,而他永远也没有忘记那段经历。他差不多到了她母亲于1845年到达波士顿时一样大的年龄才完全接受了波士顿,或者说波士顿才完全接受了他。

  一个在这样的环境中接受教育的孩子,因为他的体力不如其他的几个兄弟,身心都比他们纤弱一些,他对十八世纪感觉更自在一些,并且出于合适的自尊而对十九世纪的标准产生了某种反叛,这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他头十年的生活环境,一定很像他祖父在同样的年龄,也就是1767到1776年间的生活环境,除开班克山的战斗以外,甚至晚到1846年,班克山的战斗还是一个生活实际。波士顿社会的基调是殖民气息。真正的波士顿人总是以自轻的态度拜倒在英国标准的威严之下。他们不是把这一点当作一个弱点掩盖起来,反倒总是当作一股力量而感到自豪的。十八世纪在1850年之后还统治了社会很长时间。也许,这个孩子比其他同龄人更早开始摆脱这样的习气。

  可是,到他十岁那年,这个史前教育舞台就相当突然地坍塌了。一个冬天的早晨,他意识到维隆大街的房子里发生了某种混乱,根据他能够听到的几个字眼得知,总统在回华盛顿的途中正好在这里小住,他跌倒了,而且受了伤。之后他又听到了瘫痪这个字眼。那天之后,他慢慢将这个字眼与他的祖父这个人联系起来,总统坐在高背的残疾人椅子里,就在空出来的卧室壁炉一边,他的朋友之一,帕克曼医生,或者叫P·德格兰,坐在另一边,两个人都在打瞌睡。

  这是祖辈及革命性的一章,这第一章的结尾是1848年2月21日结束的——而二月份总是给这家人带来生或死,已经成习惯了——那天,作为实际和活泼的一个同伴,十八世纪消失了。如果年迈的总统那天在国会摔倒在地的情景,对于当时仍然头脑简单的美国公众来说是一个相当惊人的事件的话,那么,对一个十岁的孩子造成的影响也不会是轻微的,因为这个男孩子的童年生活也随着祖父生命的消失而慢慢结束了。人们得为革命的爱国者付出一些代价,祖父和祖母,总统,外交家,安娜女王的桃红心木以及路易塞茨椅子,还有斯图亚特时代的肖像。这些东西扭曲人的生活。美国人一般相信是他们毁灭这些东西的,也许,美国人思想中讲求实际的常识对此做出了正确的判断。许多男孩子可能会被比在昆西教堂举行的葬礼上弥漫出来的少得多的情绪所毁灭,那样的情绪里带有很强烈的全国人的尊敬和家族的荣耀。因为另一次戏剧性的巧合,教区的牧师兰特博士是一位极少见的讲坛演说家,是一些严肃的知识分子类型的人的理想,比如从古老的公理教会的牧师那里继承而来的巴克明斯特和詹宁教派。他有异乎寻常的优雅的外表,他有仪态的尊严,他有深沉而有韵律的嗓音,他有令人称奇的英语水平和极高的鉴赏水平,所以这些都使葬礼带上了特别的气氛,因此而给这个孩子的思想留下了很深很深的印象。他会在以后的生活中看到许许多多的重大活动——葬礼和节日——直到他唯一的想法是再也不想看得更多了,但是,他再也没有见证任何比此次更有影响力的事件,人们在昆西为一位总统的尸体操办最后的仪式,又为另一位总统的骨灰穷尽礼数。

  昆西的一场丧事,因为随后在丹纳尔大厦进行的官方葬礼而影响更甚,这个男孩子也给带去,听他姨夫爱德华·艾弗利特致挽辞。跟艾弗里特先生所进行的所有演说一样,那是相当精彩的一篇祷告词,只有受人尊敬的演说者和学者才写得出这样的文章。对于一个十岁的男孩子来说,要欣赏它的价值可是难而又难了。但是,这个孩子已经知道,已经去世的总统不可能在里面,他甚至还知道为什么他要是在那个地方会很不合适,因为知识已经开始很快渗透了。1812年的战争造成的阴影仍然在影响着马州大街,即将到来的内战的阴影已经开始使丹纳尔大厦蒙上灰暗的颜色了。再精彩的演说也无法使艾弗里特先生的听众与其主题达成一致。他怎么可以在那里对处在商业化的波士顿心脏地带的一大群波士顿人说,自一百五十多年前山姆·亚当斯年迈的父亲以来,所有的亚当斯人唯一显眼的标志,一直都是他们继承下来的与马州大街的争吵呢?而这样的争吵一次又一次演变成了暴乱、流血、个人恩怨、对外及对内的战争、整体的放逐与收缴,直到佛罗伦萨的历史几乎都不能够跟波士顿的狂暴历史相比。他怎么可以在那里当着造成了哈特福德大会的人的面悄悄说出这个字眼?如果他暗示过有可能发生南方脱离和内战的话,那么,会说出哪些话来?

  因此,这个已经到了十岁的孩子发现自己与一个两难境地面对面了,而这样的两难境地就连早期的基督徒都会感到莫衷一是。他是什么人?他要去哪里?哪怕在当时,他都感觉到有某种事情干错了,但是,他的结论是,那一定是波士顿。昆西总是对的,因为昆西代表一种道德原则,对波士顿来说就是抵制的原则。他的亚当斯祖先一定是正确的,因为他们总是对马州大街充满敌意。如果马州大街是错误的,那昆西就一定是正确的!他尽可以把这个两难境地翻来覆去地变化,但是,他还是会回到十八世纪和抵制的法则上,回到真理这边,回到责任这边,回到自由这边。他是个十岁的牧师和政治家。他在任何情况下都有可能猜出,接下来的五十年存储着什么样的一些东西,而没有人能够教会他这一点。但有的时候,等他年老以后,他会感到奇怪,而且永远也无法确定,最清晰和最确切的知识是否会有助于他。假定他看到过1900年的证券行情表,假定他研究过铁路、电报、煤炭和钢铁的统计数字,他会放弃他的十八世纪,他祖先的偏见,他的抽象理想,他的半牧师式的培训和其他一些东西,以便完成对马州大街的一次补偿性的朝圣之礼,并请求得到他的祖父布鲁克斯的肥牛犊和在苏福尔克银行的一个文员职位吗?

  六十年后,他仍然无法下定决心。每一条路都有它自己的益处,但是,回头看的话,物质方面的优越看来全都在马州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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