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提醒进出境人员不可超额携带外币进出境 |
---|
http://www.sina.com.cn 2004/11/29 15:03 新华网 |
新华网大连11月29日电(张祥 闫平)针对一些企业和个人超额携带外币进出境现象增多的情况,大连海关提醒进出境人员不可超额携带外币进出境。 11月24日,一日本籍男性旅客Karasawa欲乘NH904(大连-东京)次航班出境,大连海关旅检关员在对其行李进行检查时,发现该旅客在行李中夹藏420万元日元现金未向海关申报出境。这名旅客称此款项系自己由境外带入的购货款,此次出境携带部分为购货后的剩余货款。由于不能出具入境申报单,海关人员依法将超额货币扣留,并移交调查部门处理。 据海关关员介绍,进入年底,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尽快回笼资金、核销帐目、预付货款,会利用经常往返的便利,携带超量货币出境。在此,海关关员郑重提醒所有进出境人员: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联合制定的《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出境旅客携带外币现钞在等值5000美元以内(含5000美元)的,不须申领《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以下简称《携带证》),海关予以放行;携带外币现钞金额在等值5000至10000美元的,应向银行申领《携带证》;超出上述金额的,须向当地外汇管理局申请核准,即《携带证》应同时盖有"银行携带外汇出境专用章"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携带外汇出境核准章"。入境人员携带外币现钞超过5000美元等值的应当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 据介绍,《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的目的是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对外交往,规范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行为,打击洗钱、货币走私和逃汇等违法活动,希望出入境旅客能了解规定,合法携带货币进出境。 (完) (编辑:飞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