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公布2005年自主招生录取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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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11/30 11:39 扬子晚报 | |||||||||
放宽申请条件 追究毁约责任 本报讯 昨天,南京大学公布了2005年自主招生录取实施方案。与往年相比,南大放宽了考生申请条件,对获得重大成果或创新能力突出者,只要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对毁约学生,除向社会公开其不诚信行为外,还将追究其责任并暂停学生所在中学三年自主招生推荐资格。据悉,2005年南大自主招生计划数占当年总计划5%%,即150人左右。
南大自主招生录取方案规定,凡应届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申报:1、各省(市、自治区)重点中学平时学习成绩名列前茅者;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数学或物理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者;3、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两个(含以上)不同学科省级赛区二等奖者;4、在国际学科大赛中获奖或某一学科、某一方面有突出特长和一定培养潜能者;5、创新英语大赛优胜者和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获得者;6、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本人或父母具有见义勇为行为者(以政府颁发的证书和新闻稿为准)。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采取学校推荐(校长签章)或本人自荐的方式提出申请,登录南京大学学工处网站(xgc.nj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对个别无法上网的学生可采取书面报名);截止时间为2004年12月31日(以邮戳为准)。 符合条件的考生录取时将享受以下优惠:1、经考试合格,被确定为南大2005年自主招生优录对象者,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一本控制线上,南大录取线下20分内,可破格录取。2、获得重大成果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者,经学校审定,考分达到所在地一本控制线以上,可破格录取。3、符合“申请条件”中第2条,经学校认定者,按各省、市、区招办的规定加分投档后,可在南京大学录取线下降10分录取;4、自主招生优录对象若考分达到南大在当地的录取线,则加10分进行专业选择。(徐兢 于英杰) 更多高考信息请访问:新浪高考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