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残疾还是道德缺陷 谈谈学校的道德门槛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12/03 09:52 新京报 | |
残疾女生朱慧锦不幸的遭遇经过本报的率先披露和追踪报道,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关注。北京中医药大学高职部的朱慧锦在入学两个月后收到学校的退学通知,不是因为她的残疾,而是因为学校认为她隐瞒了残疾。似乎在学校看来,隐瞒残疾是比残疾本身更大的、更不能宽容的缺点。于是,当身体残疾在今天已经难以成为排除一个青年人接受高等教育的理由的时候,道德尺度,就成了朱慧锦所在学校的一个“绝对理由”,因为诚实历来被认为是道德的“绝对律令”。 但这其实是未经过理性审视的。 我们可以这样来看:如果一个人的身体残疾不是他(她)的缺点,那么隐瞒残疾就不能说是他(她)的缺点。如果朱慧锦的左手残疾不是一个上大学的缺点,那么隐瞒这个“不是缺点”进入大学的行为及动机就不能说是不道德的。 如果我们的道德尺度把人们对“不是缺点”的隐瞒都绝对不放过,把对任何制度、任何人都没有伤害的个人信息隐瞒都加以严厉追究,那么这样的道德尺度就太抽象了、太苛刻了,没有多少人能够承受这种尺度的衡量。 在朱慧锦的遭遇中,我们可以看到现在一个青年在考入大学(乃至就业招聘)的过程中所承受的“道德的风险”。 因为大学(乃至用工单位)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个天然自命的道德检察官,稍有暇疵,即予排除,以维持学校或单位的道德纯洁。他们从来不曾自问:我们的学校和单位何曾是这样道德纯洁的?我们是不是对学校的教师、单位公务员适用过同样严格的道德标准? 朱慧锦的事儿,说起来也不过是在电子体检表中没有写明左手残疾而已。而那个女孩身上永远长不出来的手掌,又如何能够长久瞒得住人呢?因此,很难认为朱慧锦有撒谎的故意,至少这个故意是不容易证明的。如今,通过本报记者的调查,负责高考体检的湖北阳新县人民医院承认由于该院医生疏忽,导致朱慧锦电子体检表中没有写明左手残疾。无论这个消息最终能否确定属实,这至少证明,这样一种可能是不能被排除的。要证明朱慧锦在身体上的缺陷是非常容易的;而要证明朱慧锦在道德上的缺陷却是非常繁琐和困难的事。学校把难事当易事,以孤证轻断学生道德,无非是因为学校对于学生而言的绝对强势。这种强势体现为,既不存在学生自我辩白的机会,也不存在学生自我辩白的程序。 我们应当认识到,学校的使命,除了以知识教育人,还是要以道德培养人的。即使以非常严格和纯洁的道德尺度把住学校的入口,学校仍然会有道德教育的任务,学校内仍然会有有关道德的问题。因此,过于严格、过于纯洁的“道德准入”门槛,对于学校来说是没有必要的。 如果这样一个门槛还不承担核准事实的义务、不包含听证辩白的机制,那么它对于学生来说,就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太多的风险。 经过了朱慧锦这件事,我们今天应该有勇气直面这样的问题:一个人隐瞒身体残疾的“不道德”究竟是多大的不道德?而“讲道德”的标准、“讲道德”的结果,在这种事情上,对社会、对国家、对人,到底又能够带来多少好处?一种靠得住的道德标准,是应该能够经得起这种审视的。因为道德的结果,应该是善的、美的、积极的,无论是从宏观而言,还是微观而言。 学校所要求的道德,与一个残疾学生上学的利益,与其他个人的、社会的、国家的其他正面价值,是可以进行比较的,它并不具有天然的至高无上的地位。(本报特约评论员 马少华) (编辑:稻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