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角度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
【答案要点】
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我国适合中国国情的、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根本性质的、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就提出在无产阶级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中,“采取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新中国建国前夕,中国共产党为实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采取了必要的过渡性步骤,决定直接由具有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选举产生中央人民政府。人民政协通过的《共同纲领》以临时宪法的形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用普选方法产生。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各级人民政府。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正式确定我们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由它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所决定的。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直接体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又使各个国家机关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体现了公有制基础上的全国人民利益的完全一致性。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在制定国家大政方针和经济社会重大问题中起决定性作用,为人民管理国家,行使主人翁权利,从政治制度上提供了保障。
总之,正如胡锦涛在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50周年讲话中所指出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在于当家作主的权利,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身份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维护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