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05年高考报名工作将于3月5日~9日进行。据悉,在报考条件方面,今年加强了对“高考移民”的资格审查,非正常“高考移民”一经发现,要坚决清退(1月27日《信息时报》A06版报道)。
多年以来,我国高考实行的一直是国家核定招生计划、各省自主划定招生分数线的政策,因此,高考虽然是全国性的,但学生间的竞争只是省内的竞争,这也造成了高考录取在
不同地区间事实上的不平等。所以,“高考移民”的出现早已有之。
很显然,非正常的“高考移民”,对考生个人来说,是一种投机取巧的行为,而对于一个地区而言,则容易造成考生结构的变化,破坏国家确定招生计划的原有生源基础,形成恶意竞争。因此,加强对“高考移民”的资格审查,维护高考的公平性,一直是招生部门坚持的原则,非常必要。
但是,必须注意的是,就“高考移民”而言,主要指的是高考前的蓄意流动,但事实上也有部分学生可能是因为家长的工作变动或者居住地的变动,“被迫”流动。因此,我们在严格清查非正常“高考移民”的同时,必须维护好正常流动的考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招生部门的规定,对于外省迁入广东省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05年3月15日前迁入)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这意味着,只有正式广东户籍的考生才可以报名,而对于暂住者则会被拒之于高考报名的大门之外。
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加快,人口流动的速度也在明显加快,当然,他们中的许多人并没有涉及户籍的正式迁移。他们怎么办呢?我注意到,广东省有个特别的规定,即对属于引进人才者,在粤居住3年以上,其子女可以按规定报考。可是,对于更大多数尚不够“引进人才”资格者呢?
所以,笔者以为,仅仅针对“引进人才”者子女实行照顾,在人口流动日益加快的今天,已经远远不够了。我们在对暂住人口的高考报名审查上,工作能否再细化一点,再人性化一点呢?加强对“高考移民”的资格审查,本是为了保障地区间的高考公平,但把许多并非为高考而蓄意“移民”的外来人口拒之门外,是不是造成了一种新的不公平?广东是个经济发展较快的省份,以博大的胸怀接纳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建设者,那么,何不以更博大的胸怀满足他们的子女正常求学的需要呢?
作者:刘楚汉(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