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委原党组书记等五位教育界资深人士致信本报呼吁--遏制教育公平性的恶化趋向
呼吁者:湖南省教委原党组书记:朱尚同、冯象钦;湖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刘欣森;湖南农业大学原校长:彭干梓;湖南师范大学原党委副书记:戴海
最近两三年来,中央十分关注社会公平问题,为解决农村和城市弱势群体的困难采取了很多有力措施,受到群众欢迎,缓解了一些社会矛盾。目前,一方面是教育规模达到了历史上最好水平,成绩确实很大;但另一方面,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教育人文质量有所下降,教育价值有所失衡,教育行为有所失范,特别是教育公共投资不足,国民占有教育资源严重不平等,教育的公平性问题已成为普遍性问题,实在令人忧虑。
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要求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到世纪末达到4%。但这个目标从未达到。较少的投入在配置上也不合理,农村教育投入严重不足。
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要求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到世纪末达到4%。但这个目标从未达到,1996年还一度跌到2.44%,2003年才占到3.41%,低于世界各国平均水平(5.1%)。教育投资包括国家投资及社会和私人投资两部分,由于政府教育投入不足,中国社会和私人投资占到总投资的44%,而OECD(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只有12%。这些均与科教兴国的国策不相适应。
这一较少投入在配置上又存在不合理。以2002年为例:全年全社会各项教育投资为5800多亿元,而占总人口60%以上的农村却只获得其中的23%(引自中国社科院“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课题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即便同在农村,城镇中小学和边远贫困地区中小学以及重点与非重点学校之间的差距也很大。
建国后,国家对城市中小学基本建设历年均有投资,对农村则投资很少。从1983年起,由于先后普及小学教育和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全国各地均动员农民集资解决中小学校舍和危房问题。
以湖南省为例,1994年全省农民集资4.6亿元,以后逐年大幅度增加,到1998年高达8.85亿元,农民承担了农村中小学校基建的绝大部分资金。1999年,由于农民对此反应强烈,政府采取了措施加以纠正;但随后又刮起了乱收费风,农村更为严重。
此外在政策上,录取分数线和录取率不公平问题,本来应该随同每年大学招生人数的调整和增加,逐年着力加以缓解,但力度仍很不够。再加上这些年大学收取的学费增长过快,给贫困地区农村学生接受高等教育也带来困难。
以上这一切,人为地加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并已将激烈的入学竞争和无从禁止的“择校热”,由高等教育阶段下延到义务教育阶段,使全社会公民本应大致公平享受的义务教育权利,在一些地方很大程度上沦为了家长之间权力和金钱的竞争。
“卖考分”泛滥使公平竞争的升学考试制度遭到破坏,“钱学交易”、“钱权交易”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
不能不承认,多年来教育经费不足,解决办学困难的任务被下放到基层,放任学校和教师在微观上去“搞活”、“创收”。但“创收”的压力又转为“牟利”的动力,使“钱学交易”、“钱权交易”在一些地方愈演愈烈。
去年,中央电视台揭露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有人在招生中敛财的报道,引起社会震惊,这并非个别现象,在很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由于在教育领域引入市场经济机制、扩大学校自主权的过程中,对如何维护市场环境中的教育秩序,维护“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维护教育公平的根本价值,均缺乏严格的制约和规范,导致教育部门和学校的行为扭曲,集中表现在对公平竞争的升学考试制度的破坏。如相当普遍存在的以钱“买考分”,就进一步加剧了公民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加上教育仍属紧缺资源,学校之间又尚未形成良性的竞争机制,致使学校不考虑自身条件盲目扩大招生的自利机会主义行为也得不到市场的制约和惩罚。
目前高校招生有几类降分录取:一是“定向生”,省属院校可按规定的录取线下降20分,收费“行情”不一,少则1.5万元,有的重点名校高达10万元以上。“定向生”并不“定向”,已是从领导到老百姓无人不知的公开秘密。可是这种假定向指标仍一年又一年由省计划、教育等有关部门郑重下达,人数可多可少,院校每年为此向有关部门“公关”。二是少数民族班降分录取,该类毕业生本应定向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但大多也都是“孔雀往外飞”。三是“二级学院”,各校收费标准不一,大体在3万元左右,录取线按生源多少而定,可以降100分甚至更多。四是“专升本”,向专科生收费卖本科资格,一般在1万元左右。
有的地方让一些本来的重点完全中学只办高中,使一批初中学生不得不在该校的“校中校”交高额学费入学,有的地方还规定重点中学招收高额收费生的比例可占40%,全国各地几乎所有重点中学均纷纷以办“分校”、“联合办学”和“名校带民校”为名,大量招收高收费生(收费1万元至1.8万元)。有些办得好一点的非重点中学也仿效办特色班,另收6000元至1万元。由于名校效应,有的重点中学一个班有七八十人,两个人坐的位子坐3个人。所收费用一个学校几十万元乃至上亿元,有的还给教育行政部门提成,同样均无有效监督。
教育部虽多次严禁乱收费,但教育系统内的一些官员,对已泛滥数年的这种“卖考分”行为的严重危害却认识不足,或者听之任之,或者在处理上软弱无力,致使教育悖离了机会均等的原则,趋向金钱化。这种状况使大批贫困的优秀学生不能入学或不能进入与其水平相当的优秀学校,人才的潜在损失难以估计。
教育不平等造成了公民个人技能和劳动力资源上的不平等,使农村和城市贫困群体子女进入社会高层的门槛大大提高了,贫困和富裕阶层之间,上下流动的障碍增大了,教育这一最有效的扶贫和提高社会公平性的手段减效了。
有人说,这样做可以增加教育经费,弥补国家投入的不足,可以发挥名校师资的作用,解决许多问题。但是,有些所谓民办中学或高等学校,其教育资源明明是国家的资产,民间投资极少甚至没有投入。作为国家公共资源,不尽力给社会成员提供大致均等的受教育机会,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大致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却用卖考分、办分校等手段来解决教育经费的不足,怎么说都是不能容忍的,这是一种典型的反教育行为。如任其发展,将丧失现代教育制度、教育政策的基本道德基础。
建议通盘研究和解决各种有违教育公平的做法。从义务教育抓起,以三年为期,逐年扩大正规招生,减缩各种非常态招生。
我们呼吁再适当增加国家财政对教育的投资,其中首先是要增加义务教育的投资。
建议在国家预算法中规定,国家每年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不能低于4%,而且在若干年内随国民生产总值的增加,逐步增加至5%~6%,并严格规定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恰当比例。
邓小平同志曾说过:“我们要千方百计,在别的方面忍耐一些,甚至于牺牲一点速度,把教育问题解决好。”这说难也难,说不难也不难,关键在于领导的决心和决策,只要能下最大决心杜绝虚夸之风,减少国家财政不合理又非必要的开支就够了。
诸如:档次越来越高的政府办公楼建设;浪费极大的政绩工程;每年数以千亿计的公车开支、吃喝玩乐费用和公费观光费;一些县市以各种纪念活动为名,花费千万元新修演出广场,花费数百万元举办明星演唱会等。这股虚夸、豪华、作秀之风如能刹住,这些钱如能减少2/3,估计教育经费就不止增加两个百分点。现在老百姓都十分欢迎中央提出的“勤俭办奥运”的决策,希望能持之以恒,一抓到底。
我们建议通盘研究和解决各种有违教育公平的做法。对教育工作中的一些失范行为,应当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一件件加以清理,分清缓急加以纠正。我们以为目前当务之急是要首先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严格限制公办高中收择校费。有些地方公办初中,也以“民办”为名收择校费,更应完全禁止。重点公办中学也一样不能收择校费。对违规校长经举报查实后应严肃处理。
二是像抓“义务教育达标”一样,抓好薄弱中小学校的改造、提高工作。现在有些地方对重点中学建设还在不断升温,有的还花巨款征地建新校,一派热气腾腾的景象。而对改造、提高薄弱中小学校的工作,则冷冷清清,进度缓慢。我们应当急基础教育之所急,迅速调整工作重点,制订改造、提高薄弱中小学的规划,并切实付诸实践。上级政府在考察下级政府教育工作时,亦应以薄弱学校的变化为主。
三是对高校招生中的定向生、少数民族班学生、保送生等政策,以及向专科生收费卖本科资格的执行情况和实效,由教育部并同时委托非教育系统的部门(如国家工程院、科协、发改委等)进行调查,如确实对实现教育的公平性影响太大,或已成为腐败通道,该政策应予废止。
四是招生录取制度应最大限度实行信息的完全公开化。如组织由社会人士、家长等组成的观察团,全程监察录取过程等等,以完全杜绝权力和金钱对招生工作的腐蚀。
当然,积习已久,不可能设想所有的问题在一个晚上解决。但第一步从义务教育抓起,以三年为期,逐年扩大正规招生,减缩各种非常态招生,总是可以的吧!
建议设立“大学校长尊严奖”,条件只有一个,即能顶住任何高官、大款的压力,不招一个不合格的学生!
写到这里,记起几年前听清华大学毕业的长沙清华中学老校长旷壁城说过的一段往事。抗战时期,清华、北大、南开内迁昆明,成立西南联大。到了昆明,既无校舍,又缺钱米,当时云南省政府主席龙云给了很大支持。一天,龙主席来拜访联大梅贻琦校长,说他的孩子未考取联大附中,请求破例收录。梅校长留龙云吃饭,请潘光旦教务长作陪,要潘派老师晚上去辅导龙的孩子,等明年再考,还要龙主席付家教费。
抚今追昔,今天有钱有势者的子女,能够进入好学校的比例,是不是增多了?他们都是考上的么?我们这么多教育工作者,对此是习以为常了,还是觉得汗颜?
建议设立“大学校长尊严奖”,条件只有一个,即能顶住任何高官、大款的压力,不招一个不合格的学生!如果逐年得奖者能越来越多,则是中国之幸!
(湖南省原省长刘正同志对此文做过部分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