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考试程序
省外考生按相关省区政策办理
六、政审、体检及录取
1、由考生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参照考生填报志愿,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后,按计划择优录取
特别提醒:
一、所有专业的考试合格初选线由我院根据各专业的特点自行确定;
二、根据教育部最新规定,云南艺术学院作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从2004年起,我院将自行划定本院在全国各省区(含省内)招生录取时的各专业文化最低控制线,在录取前报有关省级招办或招生院备案即可;
三、凡专业考试合格,取得《文考通知书》,参加了全国普通高考并填报了我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请务必于高考结束、收到文化成绩通知单后,将志愿表及文化成绩的复印件尽快寄到我院各招生院、系,以便我院汇总成绩,及时划定各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
3、英语单科成绩须达到40分以上,方可录取。
4、录取结果,请于8月中旬登录云南艺术学院校园网查询:WWW.YNART.EDU.CN
5、根据文化部、国家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录取新生实行试读制,专科生试读期为一学期;本科生试读期为一学年;试读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转为正式生。试读不合格者取消试读资格,退回户口所在地单位、地区。
七、考点设置
考生请到相关省区招办或招生院查询
八、其它
考生所需的画具、乐器(钢琴除外)一律自备,报考费、车旅费、食宿费自理;误考、缺考一律不予补考。考试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查卷,可以查分。
本院地址:昆明市西郊麻园9号
招生简章、专业考分、录取结果查询:WWW.YNART.EDU.CN
电话、传真:(0871) 5353132、6249078、6249336、5511760
邮编:650101
(本简章每份成本费人民币5元,函索加邮资,挂号2.80元,平信0.80元,请详细注明本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