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东平(上图),1949年出生于上海。1972年入北京工业学院(现北京理工大学)自动控制系液压传动与控制专业学习。现任该校高等教育研究所研究员。著有《通才教育论》、《城市季风》、《未来生存空间》等。
五大差距影响高等教育公平高中机会不均等延伸至高等教育
记者:什么是教育公平?目前影响我国高等教育公平的主要因素有哪些?
杨: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价值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和体现,包括教育权利平等和教育机会均等两个基本方面。“十五”计划中有关教育指导思想第一次提出教育公平这一概念。《我国高等教育的公平问题研究》这一课题采用的数据主要为历年国家公布的统计资料,2000年人口普查的数据,10个省市高中抽样问卷调查的结果以及部分高校问卷调查的结果。
研究发现,影响高等教育公平的主要因素中,按重要性程度依次为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民族差距、性别差距。同时,阶层差距正在成为影响教育公平的重要因素。
课题的主要结论有三:一是城乡差距正在改善,二是阶层差距正在凸现,三是大学教育机会是高中教育的扩展和延续。
虽然城市学生高考入学机会仍然大大高于农村学生,但这一恶化的趋势在减小,同时从总量的、宏观的不均衡,转为隐性的、更深的层面。它主要体现为城乡学生在高等教育系统中的分布。农村学生主要集中在相对薄弱的地方院校,主要分布于农林、军事、教育等收费较低的学科,他们中许多人处于贫困状态。
阶层差距正在凸现。随着在近年来的社会转型中城乡差距、贫富差距逐渐拉大,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的阶层差距逐渐扩大,成为显著的问题。具有更多的文化资本、社会资本和经济资本的优势阶层子女得到越来越多的学习机会,较多地分布在重点学校和优势学科。他们的录取分数低于低阶层家庭的学生。
大学教育机会是高中教育的扩展和延续。现实存在的各种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的差距并不是孤立的现象,而是整个教育体系结构性不均等的一部分,在相当程度上是高中教育阶段机会不均等的一种累积和延续。上个世纪90年代末我国高等教育的大发展,不是建立在基础教育的相应发展之上,而是单向突进的。1998年至2002年,高等教育的升学率从46.1%上升到83.5%,共上升了37.4个百分点,而初中升高中的升学率却仅仅增长了7.6个百分点。随着高等教育规模急剧扩大,高中教育的发展滞后,成为影响高等教育机会获得的最为狭窄的瓶颈。
有了起点的公平、过程的公平,才可能有结果的公平
记者:哪些措施有利于使高等教育机会更趋均衡?
杨:一是改变高中教育状况。目前高中主要设在城市,农村学生的入学机会较少,而且城市生均经费比农村高出很多。有些地方在尝试推行城乡一体化的基础教育,打破城乡二元的传统格局。如浙江义乌统一城市农村教师工资标准,农村教师还有额外补贴。北京市正在修订《普通教育事业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和《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纲要》,将首次取消城乡之别,实行教育资源配置的城乡一体化,使城乡居民享受平等的教育待遇,这些经验值得重视和推广。
建议废止重点学校制度。重点中学制度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把学校分成三六九等,完全违反义务教育法,造成强烈的择校热。公立学校必须体现公益性,全民性,应该停止对重点的优惠政策。
二是改革高考招生录取制度。由于高考配额制度产生倾斜的分数线,所以要改变目前偏重大城市的招生名额配置,克服各地区之间录取分数的差异,逐步过渡到大致按照考生数平均分配各地招生名额。招生制度改革的另一要义,是革除那些容易成为腐败温床的制度和政策,如保送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分等政策,保证招生环节的公正性。
三是加强高校的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据统计,目前在我国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特别困难学生的比例在5%—10%。如果说第一第二条关注的是起点的公平,即学生能否获得公平的入学机会,那么高校贫困生救助就是过程的公平,即学生能否获得必须的学习帮助。
有了起点的公平,过程的公平,才可能有结果的公平,即实质的公平,不同家庭背景、不同民族、不同性别的学生能获得基本相似的学业成就。
结果的公平,这是一个理想状态,也是所有关注教育的人的一个理想。目前教育公平还远远没有成为教育公共政策的价值,但它被视为实现社会平等“最伟大的工具”,值得所有的人去努力争取。(本报记者 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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