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岳建国
2月20日《人民日报》以“教育部表示将采取措施解决教育公平问题”为题,刊登了记者专访教育部部长周济的报道。刚看到题目时,笔者眼前一亮,啊,教育部终于正面回应媒体呼吁了许多年的解决教育不公这个问题了!但当我看完这篇报道时,心又凉了,原来周部长是用这些措施来解决教育不公问题的:一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对农村家庭贫困的学生免
除杂费、免除书本费,并对住宿生实行生活补贴。二是加大对高校贫困学生的扶持力度。三是解决教育乱收费问题,在今年的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接受舆论和群众的监督,来消除招生工作当中的不正之风。
笔者认为,作为政府的最高教育管理部门,在理解教育不公这个问题上显然偏颇了,这些所谓的措施,其实这些年他们也一直在强调,一直在做,不是新东西,故仍然是在细枝末节上打转转,不可能对教育不公产生实质性影响。
目前我国最重要的教育不公表现在哪些方面?其根源在哪里?就是一般的报刊读者,对此也能说个差不多,早已达成了共识,笔者在这里再重复一次。首先是国家教育投资的不公,人为地造成教育资金向城市倾斜,向城市中设在行政区的重点学校倾斜,并且越是级别高的城市这种倾斜就越明显,由此导致最好的设施、教师、管理等公共教育资源向少数学校流动和集中;而“同在一片蓝天下”的农村,却很少得到国家的教育投资,甚至要用“人民教育人民办”的办法自己筹款去实现本应由政府负责的“义务教育达标”,使农民在基础教育上负担最重,使其子女的入学率、升学率和受教育程度远远低于城市;其次是国家投资建造的重点大学在省际间严重分布不均,许多城市尤其是北京又将这种资源看成是自己的资源,用种种办法进行独揽,等等。而周部长所提出的上述问题,只是真正的教育不公现实的表面反映,因为真正的义务教育不存在交学费问题,真正公平的教育环境根本不会产生教育乱收费行为,更不会让教育行业成为“腐败的重灾区”。
但是,作为最了解教育行情、对教育不公最有发言权,并负有向国家立法等部门提供教育改革建议责任和义务的的教育部,在声称要大力解决这个问题时竟然提都没提到这个共识,使笔者对解决这个问题的远景期望都看不到,实在令人震惊和失望。
就一个青少年来讲,能否从一开始就站在公平的教育起跑线上,将对他的一生起到决定性的作用。如果别的青少年可以“天然”地有条件进入设施最好的学校,拥有最好的教师,在升学录取中又可得到种种优惠,并因此得到更好的工作岗位,那就等于人为地剥夺了他宪法赋予的同等利用国家公共资源的权利,剥夺了他和其他公民平等的学知识、开眼界、掌握生存本领的权利,使他们一到就业年龄就处于社会竞争的最劣势地位,影响了他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更重要的是,这种局面如果不改变,他的后代仍将这样延续下去,他们的祖祖辈辈都有可能处在这样的现实之中,从这个方面讲,教育不公是最大的群体歧视和影响最深远的社会不公,最终会影响到社会的整体稳定和持续发展。因此,无论有什么客观原因,教育部公开回避这个问题,都是不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