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初中取消早自修
呼吁已久的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现象即将得到有效遏制,记者昨日从省教育厅获悉,从下月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意见》即将正式出台实施。
考试:学生成绩不得公布
今后,我省将全面降低文化课考试难度,期中、期末考试的难度值控制在0.7以上,中考的难度值控制在0.7-0.75。禁止小学、初中举行期末学科考试以外的任何学科考试或变相的学科考试。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进行区域性学科会考。高中每学期实行期中、期末两次学科考试,不得举行区域性联考和模拟考试。各类历史与社会考试、文科综合考试一律实行开卷考试。
而且学校不得以学科成绩为惟一标准来判定学生的好差,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以考试成绩排列学生、学校的名次,不得给学校和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的高低来奖励学校和教师。
公办小学、初中全部实行就近免试招生;民办和各类进行办学体制改革的小学、初中也不得以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初三毕业学生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中考,高中学校可自主选择是否应用中考成绩。
教学:取消小学、初中早自修
意见指出,要严格控制中小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学校和教师不得早于8:00组织学生上课。学校不得组织小学、初中学生(包括寄宿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早自修,不得组织通校的小学、初中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小学一、二、三年级一律不布置课外作业。同时禁止初中节假日的文化课补习。高三除周六半天以外,须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特许,否则不得在节假日进行文化补习。
小学、初中严禁举办各种类型的快慢班、尖子班、特长班、提高班、实验班、兴趣班等,停止高中的创新实验班招生;小学和初一、初二年级学生以及高一、高二年级学生除教材配套练习外,一律不得使用其他练习资料。
此外,未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不得举行面向中小学生的任何活动,停止小学生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监督:一年三次警告,校长要辞职
意见不仅要求各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与所辖学校签订“减负”责任书,各中小学要向社会作出“减负”承诺,还详细制定了对学校、校长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领导违反减负规定的处理意见。
根据规定,今后学校被举报查实一次就会被书面警告一次,累计一年内达到三次书面警告的,建议校长辞职;是省重点高中、省示范初中或省示范小学的,取消其省级荣誉称号;凡检查中发现违反规定的或被媒体曝光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第一次给校长书面警告,给学校书面警告,第二次建议校长辞职,取消相关省级荣誉;凡违反上述任何一条规定,导致学校发生危及学生生命等重大事故,建议校长辞职并取消相关省级荣誉称号;省级教育强县,凡被查发现10%学校没有认真执行减负规定的,给予该县书面警告,未能整改的,将建议教育局长辞职。(记者:周文青 编辑:马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