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在校生和服刑者不得报名 ●考生一律在常住户口地报名
新报讯 (记者陈文静 实习生尹定文) 昨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通知,对全省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报名工作作出具体规定。
【报名时间】
3月1日至10日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3月1日至10日。
1月29日至31日已报过名的艺术类考生,本次不再报名。
【报名条件】
两类人不得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已经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均不得报名。
在湖南省定居并具有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 “外侨居留证”,到居住地市州招生考试部门规定的报名点报名;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既可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生考试,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但二者不能兼报。
【报名地点】
一律在常住户口地报名
考生(包括统考生、单考生、保送生、推荐免试生等)一律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报名。市州范围内县与县之间寄读考生的报名办法,由市州招生考试部门确定(拟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
在报名时,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无户口的青年,凭父(母)亲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办理报名手续。
应届高中毕业生凭毕业会考成绩合格花名册和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表,由中学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往届高中毕业生凭高中毕业证书,其他考生凭同等学力证明到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对口报名有关高校的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含中师)、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生到市州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专业考试的考生(已报过名的艺术类考生除外),报考湖南师范大学和外省有关体育院校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报考中南大学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凭学校推荐证明和会考成绩单),报考少年班、小语种、盲聋哑特专业以及职教师资班、推荐免试生的考生,到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或由其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考西藏内地班的考生到岳阳市一中报名。
具有报名资格、报考高等学校的上述各类考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高考报名,否则不予录取。考生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采用光电阅读采集信息的报名点,考生还须填涂《考生情况信息卡》,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
【报名信息】
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考生报名信息的采集,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可量化基本信息的采集,由考生在报名时填涂《报名信息卡》;不可量化的文字信息,如“个人简历”、“评语”等由各报名点或毕业学校依据考生报名登记表,采用键盘录入方式采集。二是由各报名点根据考生填写的《报名登记表》,用键盘录入方式采集。三是在网上采集,具体办法另文规定。
考生报名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的图像信息由县级招生考试部门有关人员下到指定的报名点,采用电子数码摄像的方式采集。对所采集的图像和信息要仔细检查、核对,确保考生本人与其考号、姓名一致,确保照片达到最佳效果。市州招生考试部门负责对各县级招生考试部门采集的报名信息(含不可量化的文字信息和照片信息)进行汇总,校验无误后于4月1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专业考生(含艺术类考生)的基本信息和照片信息须在3月18日前报送。
【资格审查】
严防往届生冒充应届生
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和各报名点要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不得让往届生以应届高中毕业生的身份报名,不得让在校高一、高二学生弄虚作假报名。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由所在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基础教育部门负责;普通中专、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职成教部门负责;中师应届毕业生的资格审查由所在市州、县市区教育局教师与师范部门负责。各负责审查考生资格的工作部门分别造具名册交同级招生考试部门备查。同等学力和社会青年的报名资格审查由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