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005年自主招生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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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3/07 21:37 《北京考试报》 |
东北大学2005年在辽宁省内自主选拔品学兼优、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50名。 招收资格 (一)非省级重点高中学生要求高中阶段历次成绩排名须在全年级前5%。另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符合教育部保送生条件规定的学生;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数、理、化奥林匹克竞赛获省级赛区二等奖的学生; 除教育部保送生条件规定的学科竞赛外,在高中阶段参加其他全国性学科竞赛获得全国三等奖以上者。 (二)东北大学确定的部分辽宁省示范性高中和省级重点高中(列表见学校网站)的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历年年级排名均在前50%,并且确实具备某方面特长,经所在中学推荐者。 申请人自荐与推荐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申请人需实事求是地填写《东北大学2005年自主选拔申请表》,并附本人亲自撰写的申请书、高中阶段历年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获奖证书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于2005年3月15日前寄至东北大学招生办公室。申请人所在中学以适当方式将推荐情况在本校公示。 学校根据自主选拔标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特长评价,确定参加考核的申请人名单。2005年3月20日前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寄发考核通知书。 考核方式 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数学、物理、外语和语文。考试和面试于2005年3月26至27日举行。 学校依据考核结果确定候选学生名单,于2005年4月15日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其所在中学和省级招办公示,并报教育部备案。 录取政策 自主选拔候选学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时的政策为: (1)对考核成绩为优秀、第一志愿报考东北大学、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我校将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 (2)对考核成绩为良好、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计划120%以内者,根据学生特长和个人所报志愿,加20分安排专业。 (3)对第二志愿报考我校者,如果高考文化课成绩超出我校在考生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60分以上,我校将予以录取,根据学生特长和个人所报志愿安排专业。(北京考试报记者 安 坤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