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考试性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为高校招生而进行的选拔性考试.考试的指导思想是: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新生,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试题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Ⅱ.考试内容
一、考核目标与要求
数学科高考旨在考查中学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方法,考查思维能力、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育部2002年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数学教学大纲》的必修课和选修Ⅰ的教学内容,作为文史类数学科高考的考试内容.
对考试内容的知识要求和能力要求说明如下:
1.知识要求
对知识的要求由低到高分为了解、理解、掌握、灵活和综合运用四个层次,且高一级的层次要求包含低一级的层次要求.了解、理解、掌握为对知识的基本要求(详见二.考试范围),灵活和综合运用不对应具体的考试内容.
(1)了解(A):对所列知识内容有初步的认识,会在有关的问题中进行识别和直接应用.
(2)理解(B):对所列知识内容有理性的认识,能够解释、举例或变形、推断,并利用所列知识解决简单问题.
(3)掌握(C):对所列知识内容有较深刻的理性认识,形成技能,并能利用所列知识解决有关问题.
(4)灵活与综合运用(D):系统地把握知识的内在联系,并能运用相关知识分析、解决较复杂的或综合性的问题.
2.能力要求
(1)思维能力:会对问题或资料进行观察、比较、分析、综合、抽象和概括;会用演绎、归纳和类比进行推理;能够合乎逻辑、准确、清晰地进行表述.
(2)运算能力:会根据概念、公式、法则正确地对数、式、方程进行变形和运算;能分析条件,寻求与设计合理、简捷的运算途径;能根据要求对数据进行估计,并能进行近似计算.
(3)空间想象能力:能根据条件画出正确的图形,根据图形想象出直观形象;能正确地分析出图形中的基本元素及其相互关系;能对图形进行分解、组合与变形.
(4)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阅读、理解对问题进行陈述的材料;能综合应用所学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解决问题,包括解决在相关学科、生产、生活中的数学问题,并能用数学语言正确地加以表述.
3.对知识和能力的考查注意以下几点:
(1)对基础知识的考查,既全面又突出重点,注重学科的内在联系和知识的综合.
(2)数学思想和方法是数学知识在更高层次上的抽象和概括.数学思想和方法的考查与数学知识的考查结合进行,考查时,从学科整体意义和思想含义上立意,注意通性通法,淡化特殊技巧.
(3)对能力的考查,以思维能力为核心,全面考查各种能力.强调探究性、综合性、应用性.突出数学试题的能力立意,强化对素质教育的正确导向.
(4)在强调综合性的同时,注重试题的层次性.合理调控综合程度,坚持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