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源的短缺固然已经形成失衡,而择校及相伴的“择校费”却是以新的不公平去解决原有的不平衡。“择校费”从众多家长口袋里掏出,最后成为滥发的奖金、福利、补贴,或者大修楼堂馆所、请客送礼、公款旅游、出国“考察”等,又产生了“腐败”这个副产品。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们建议,对择校恶疾当痛下猛药。
然而,这是一个难解的困局。在现有的教育体制下,哪个家长不是望子成龙、望女成
凤?但“好”学校就那么几所,谁都想挤进去。于是,一方面择校费、借读费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家长还是削尖了脑袋,拼命也要把孩子送进去。随着家长们把钱不断投入到“名校”,“名校”自然越办越强。然后是择校生过多,择校费涨了又涨。如此愿打愿挨式的恶性循环,不知何时是个头。
不过,问题能够产生,就能够解决,办法总是有的。针对这个问题,教育主管部门曾制定一个“三限”政策,即限分数,不准录取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新生;限人数,不得挤压招生计划指标,变相扩大择校生人数;限钱数,择校生交费标准,由教育部门提出,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学校不准超过规定标准收费,不得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或建校费等。不过,所谓的“三限”可能不算太好的办法,毕竟校还是要择,钱还是要交,但有办法总比没有办法好。
前不久,江苏宿迁的10位省人大代表提议加强对“择校费”的监督管理,让择校费见见“阳光”。“名校”收上来的择校费拿去给那些一般的学校,用来提高教师工资,改善办学条件,让一般学校慢慢也“名”起来,倒也可以拉近不同学校间的差距。
看起来,教育主管部门还应继续开动脑筋,找出更好的办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之际,打造一个相对公平的“和谐教育”。(记者:吕诺 邱红杰 杨步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