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
邮编:102249
电话:010-89733245
网站:www.bjpeu.edu.cn
一般规定
1、我校为第一批录取院校,提档分数线是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点分数线以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提取考生档案。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将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数排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第一志愿完成招生计划时,不再提取其他志愿考生的档案;在第一志愿未完成计划时,按剩余计划数的120%提取第二志愿考生档案,比照第一志愿的方法进行录取;仍未完成计划时,依照录取第二志愿的办法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专业志愿的录取:根据考生的成绩与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无法满足所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2、定向生的录取按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在本校调档线上未完成计划时,可在其线下20分以内投档;仍未完成定向招生计划时,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执行。
3、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4、在录取过程中,未完成该地区招生计划时,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专业尽量满足考生志愿,但考生应服从专业调剂。
身体条件: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医疗机构的检查且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学校不再作另外规定。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学校不因为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男女比例:我校录取时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但部分专业学生毕业后需要进行野外工作,考生在选择专业时应考虑毕业后的就业问题。
外语语种:我校每个专业都有多门采用英语或采用英、汉双语进行教学的课程,学生在校主修的外语课程也仅为英语,因此,我校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对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加试口语。
优惠政策: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招生省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规定,学校没有其他规定。根据教育部规定,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或降低分数线要求投挡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在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收费标准:
学费:地质工程、石油工程两个专业,4000元/年;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动化、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油气储运工程、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各专业4500元/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信息与计算科学、财务管理、英语专业,各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