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3号
邮编:110034
电话:024-86574436
网址:www.synu.edu.cn
一般规定:
1.沈阳师范大学提档比例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确定;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提档比例按分数由高到低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2.在第一志愿生源不充足的情况下,可以一定分数级差接收第二志愿考生,在考生保证服从专业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对于第二志愿以下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在考生保证服从调剂的情况下按照实考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总量不超过5%。
3.艺术类中美术学(师范)、音乐学(师范)、艺术设计(影视数字技术)三个专业,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上,确定我校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外语分数均不低于60分,按综合分数(综合分数=专业课总分+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中其他各专业,在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上,确定我校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外语分数有一定要求,按专业课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艺术类各专业沈阳加试点的考生,专业加试总成绩前5名者,外语分数可适当降低。
4.体育类各专业,在辽宁省划定的体育类文化课分数线上,外语分数不低于60分,按综合分数(综合分数=文化课总分/5+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5.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和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分数安排专业。
6.在高考成绩总分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按所录取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身体条件:体检专业限报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报考师范类考生,一般要求女生不低于155cm、男生不低于165cm。
分数级差:分数级差为40分(含40分)以上。
优惠政策:酌情择优录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