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调整进口卷烟消费税税率
2004年1月29日为统一进口卷烟与国产卷烟的消费税政策,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向国家海关总署下发了调整进口卷烟消费税税率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04年3月1日起,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具体计算办法如下:按以下办法确定:
1、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
2、应纳消费税税额=进口卷烟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进口卷烟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其中,消费税定额税=海
关核定的进口卷烟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
企业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第一,国家税务总局 2004年9月3日颁布了《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草案)》
第二,2004年10月15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捐赠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
为支持我国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煤矿尘肺病治疗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第一,199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修改了原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免税规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二项中的“储蓄存款利息”, 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开征时间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关于捐赠扣除:参见“企业所得税改革内容第二部分”。
农业税改革的主要内容:
第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农业税计税常年产量的确定可以采用以下方法:以村或乡为单位,按统计部门提供并参考有关部门的数据,将各种应税农作物前五年的产量汇总,分别计算其年平均产量,按规定折算成农业税主粮,并根据自然条件、农业生产能力和农民的收入状况以及负担能力、毗邻地区的负担平衡等因素,由县级征收机关对乡村的主粮产量进行适当调整后报县政府批准后确定。具体折合率以主粮与其他各品种之间的价格比率分别确定。常年产量要随计税土地的增减变化做相应调整。
第二,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税。2004年6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继续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从2004年起,对烟叶仍征收农业特产税。取消其他农业特产品的农业特产税,其中:对征收农业税的地区,在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改征农业税,农业特产品的计税收入原则上参照粮食作物的计税收入确定,在非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业特产品,不再改征农业税;对已免征农业税的地区,农业特产品不再改征农业税。
除上述税制改革内容外,其他税种的主要法律规定也或多或少地有些改变,但大部分内容考生不需细究。
总之,虽然改革的内容是重要的,但对于考生来说,主要学习经历仍然要放在书本知识上,对重要的改革内容多加关注就可以了,尤其是对增值税转型这类既在书本内又在改革范围内的知识点。(文 郑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