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
邮编:200042
电话:021-62071533
网址:www.ecupl.edu.cn
一般规定:
1.在各省市第一批本科录取资格线上,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招生计划数的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申请投档。对投档线上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总分(上海地区含院校加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第一志愿报考不足的专业,依次按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根据教育部、司法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精神,我校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专业为提前录取专业。
身体条件:凡报考我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的专业性质、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以及就业去向,考生应思维清晰、语言流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鉴于用人单位对身高和视力具有一定要求,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充分考虑适应担任国家公务员和法律工作者的身体条件要求,以免影响就业。侦查学、边防管理、治安学等专业的男女比例和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司法部的文件规定执行。
外语语种:英语。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口语成绩要求达到B以上(若该地区英语口语测试只有合格与不合格两个成绩等级的,则考生英语口语成绩达到合格)。
优惠政策:根据上海市高校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的有关精神,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生、特长生,在达到我校投档线的基础上予以优惠加分录取。
1.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获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称号者;在高三阶段或高一、高二连续两年获地市级(直辖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新长征突击手等荣誉称号者,加10分。
2.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一或高二阶段获得一次地市级(直辖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新长征突击手荣誉称号者;在高三阶段或高一、高二连续两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加5分。
3.在职职工在2001年以后获得一次以上省(市)级或两次以上地市级(直辖市区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的,加10分;获得一次地市级(直辖市区级)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的,加5分。
4.在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相关竞赛中获奖的考生(包括语文、数学、物理、化学、英语、体育、艺术、写作等项目,具体以上海市教委审定的范围为准,),根据获奖年限及名次等情况,经我校审核认定,分别予以加分:省(市)级单项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集体项目一、二、三等奖或前三名获得者的主力队员加10分,其余加5分;地市级(直辖市区级)单项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获得者、集体项目前三名或一、二、三等奖获得者的主力队员,加5分;有文艺、写作、书法、绘画、体育、演讲、科技发明、外语等特长,并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的,根据等级高低,分别予以5~10分的加分;对于我校管乐、舞蹈、表演、声乐、书法、美术等传统项目有专长的学生,经我校聘请的专家考核认定后按照文艺特长生予以优惠录取。
收费标准:松江校区本科生收费标准(不包括教材费等)如下:学费10000元/年,住宿费14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