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仓山区长安路89号
邮编:350014
电话:0591-3965387
网址:www.fjeu.edu.cn
一般规定:
1.我院的调档比例为招生计划数的120%。
2.志愿优先原则:即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次之考虑录取填报参考志愿的考生,再考虑录取填报调剂志愿的考生。
3.录取专业方法:在同一志愿条件下,同一专业以20分设置分数工作段,在同一分数工作段内学校可根据考生的特长、分科成绩等各方面综合素质择优录取;报第一专业志愿的录取,从高分数段到低分数段择优录取;当所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或前一个专业志愿未被录取时,按照考生本人填报的专业先后顺序,参与录取未满的专业再从高分段到低分段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和参考志愿都未被录取的考生,有报调剂专业志愿,可综合考虑缺额专业人数择优录取;未报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应退档处理。
4.填报调剂志愿的考生录取:对于填报调剂志愿的考生,考虑考生填报专业情况,原则上从高到低录取到缺额专业中的相近填报专业志愿。
5.招生计划调整的原则是,前一批次未完成的计划数转给下一批次使用或某一专业未完成的计划数转给生源较多的专业使用,由我院提出计划调整意见,报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和省高招办批准后执行。
专业要求:对建筑学专业,考生应有一定的绘画基础,考生被录取,入学报到后,学校组织加试素描画一、二张,对成绩不合格者,结合考生的志愿和学校各专业允许情况调整相关专业。
身体条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同时结合我院专业培养要求,制订如下补充规定:色弱或色盲的考生,不宜报考建筑学、城市规划、广告学、城镇建设、建筑设计、建筑装饰技术专业;肢体残疾的考生,不宜报考我院机械类专业。
男女比例:与学校招生办联系咨询。
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我院只安排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课堂教学。
优惠政策:我院执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的照顾政策;专业录取以考生的投档分进行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