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世学路184号
邮编:264025
电话:0535-6672791
网址:www.ytnc.edu.cn
一般规定:
1.我校为普通高校本科第二批录取院校。提档分数线是在各省划定的普通本科分数线以上,再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划定。在录取过程中,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按照志愿清、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在录取过程中按照第一志愿所报专业录取,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次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或服从调剂的考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高于重点分数线上10分的考生,其专业任选。
2.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分别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文史类或理工类统考,艺术类专业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录取时在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提档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
专业要求:外语和涉外类专业均要求考生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外语类专业还要求口试成绩较好,听力灵敏。外语类专业不接收无外语口试成绩的考生。
身体条件: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外语语种:英语、日语、朝鲜语、涉外事务管理等专业要求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部分专业进行双语教学改革,用英语教学。
优惠政策: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与同成绩的其他考生同样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