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湖南省衡阳市常胜西路
邮编:421001
电话:0734-8282553
网址:www.nhu.edu.cn
一般规定
1.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个别招生计划量大的省份可小于此比例。
2.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和第二志愿的高分考生。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方式,即按分数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本人要求专业已满额,则看其下一志愿,直至处理完考生的所有志愿,最后按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省级高校招生机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同等条件下,我校选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考生不足时,可考虑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5.专业调剂原则:新生入学后,在教学条件允许的前提下,结合学生的专业志愿及录取情况,尽可能满足学生专业调整的要求。
身体条件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特别注明的专业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外语语种 我校仅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优惠政策 我校对于各种增加分数投档的考生,录取时按标准档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