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教育 > 教育信息 > 正文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6)

http://www.sina.com.cn 2005/03/29 17: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对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实施。

  第六十八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本规定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报主管教育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6)
政部门备案(中央部委属校同时抄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及时向学生公布。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规定,指导、检查和督促本地区高等学校实施学生管理。

  第六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7号)、《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教学[1995]4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评论】【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MP3 手机 相机
 
服饰 首饰 护肤

旅游 电脑 礼品

精品折扣一拍网

热 点 专 题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第24届香港金像奖
2005中国国际时装周
房贷利率上调
本田雅阁婚礼门事件
骑士号帆船欧亚航海
房价高难道错在百姓
京城1800个楼盘搜索
《新浪之道》连载
 
 ⊙ 分类信息 出口商机,一网打尽!! 立の本环保电池出租店 让湿疣、疱疹不再复发
·做一个县,赚一百万 ·千百度花坊,利润惊人 ·高血压人要“解放” ·与狼搏斗的医学泰斗
·投1.8万办厂利润惊人 ·哇!电池出租年利百万 ·让湿疣疱疹不再复发! ·最新的医药健康资讯
·腰缠万贯不如开个小店 ·千元投资:年赚百万! ·专业隆胸让我“挺”放心 ·新年新业 新浪创业!
·开唐林香烧鸡烤鸭店 ·开牛仔专卖店赚钱特快 ·专家谈银屑病、白斑病 ·新浪会展新年送大礼
 


教育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227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