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海大学近日制定《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职责(讨论稿)》,其中一条引人关注:导师不得把研究生当做“廉价劳动力”使用。对于未履行育人职责的导师,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暂停招生,甚至取消导师资格等处分。
新华社播发的这则消息说,“研究生廉价劳动力”现象在我国高校里普遍存在。一是导师让学生参与的课题与学生科研方向无关。有的导师从企业搞来一些项目,研究层次并
不高,与学生的研究方向也风马牛不相及,却硬拉着学生参与,浪费了学生宝贵的学习时间。二是导师让学生参与的课题不利于学生提高科研能力。导师每月付研究生六七百元酬劳,干的大多是低层次、重复性劳动,比如整天泡图书馆查资料,在电脑上制作表格、填写数据。甚至还有的导师竟然把课题任务分给学生后不管不问,到预定时间就直接向学生拿成果。
一位研究生发出如此感慨:“有什么办法呢?我还得拿毕业证呢!”当然,许多研究生很希望能参与导师的课题。他们表示,通过查资料、做实验、搞调研、写论文,亲身了解科研方法和过程,这比在课堂学知识更有用。“能在课题参与中获得收获,导师即使不给酬劳,我们也愿意加入。”某重点大学数学系的一位研究生说。
一位导师指出,导师课题分为两类,一类是从国家一些基金项目或科技攻关项目中争取来的;一类是从企业拉来的,为其解决产品开发、技术攻关及企业管理等问题。前者重在培养学生科研能力,后者有助于锻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不是不提倡研究生加入导师课题研究,但是导师更需要创造条件,让研究生在参与过程中获取知识,得以提高。”这位导师说。
明文规定“导师不得把研究生当廉价劳动力”后,又怎样界定“廉价劳动力”和“学习锻炼”呢?上海大学一位导师表示,只要我们明确自己教书育人职责,而不是把学生当做赚取名利的工具,是能够对其作出正确界定的。这就要求导师除了交给任务外,应经常对学生进行指导,让学生在探索中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者: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