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汉语及语言学、中国文学等方面的系统知识和专业技能,能在高校、科研机构和机关企事业相关部门从事汉语言文字的教学科研、对外汉语教学、语言文字管理及语言应用方面实际工作的语言学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汉语及语言学、中国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有关理论思维和专业技能的基本训练,掌握调查研究、语言教学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汉语及语言学、中国文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语音实验技能、中文信息处理技术、汉语教学法;
3.具有哲学和文史知识基础,以及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社会调查能力;
4.了解我国有关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当前语文文字工作任务;
5.了解语言文字研究的理论前沿和汉语科技应用的前景;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主要课程:语言学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文学概论、中国文学史、中国语言学史、计算语言学、汉语史、汉语方言调查、逻辑学、欧美语言学、实验语音学、中文信息处理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语言调查、教学实习、论文写作等,一般安排10周~15周。
主要专业实验:普通话语音测试等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
相近专业: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
开设院校:新疆大学
新疆师范大学
喀什师范学院
伊犁师范学院
大连外国语学院
延边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西北民族大学
华侨大学
暨南大学
北京大学
北京语言大学
吉林大学
复旦大学
南京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南开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武汉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徐州师范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天津中医学院
上海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宁波大学
信阳师范学院
四川大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