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在全省各类高校评选产生1000名优秀毕业生,向社会公开举荐帮助其就业。(《齐鲁晚报》4月13日)
大学生就业是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问题,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社会各部门、各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帮助大学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很值得提倡。但是在具体措施制定执行过程 中,有关部门组织的行为方式应该严格遵循市场运行规律,否则难以取得良好效果
,甚至会适得其反造成不利影响。笔者认为,山东团省委评选优秀毕业生并向社会公开举荐帮助其就业的做法就值得商榷。
在毕业生就业问题上,共青团应该发挥团组织联系广泛的优势,给予有利于青年就业的政策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支持,积极引导青年适应市场的变化,形成新的就业观念创业机会,适时进行职业培训。这样才是长久有效的解决途径,才能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相反,由团省委对某些毕业生进行推荐带有计划经济的味道,不利于公平的人才竞争机制的形成。无论是否优秀生,只要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他们在寻求工作过程中都应该平等的。
既然是学校评定的优秀毕业生,相信他们在找工作过程中必然会占有一定的优势,为什么还需要团省委出面向社会公开推荐帮助其就业呢?由此可以推论,优秀的学生尚需如此,那么那些非优秀生找工作不是更需要帮助吗?
同时,通过报道我们看到毕业生被举荐的条件包括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这些都说明了这千名学生在某方面是优秀的,而非为社会做出了某种特殊贡献。表现优秀和做出贡献毕竟有很大区别。如今由权威部门进行推荐着实没有什么道理和依据。
如果优秀学生真找不到工作、不适应市场要求 ,只能说明我们的教育机制、优秀生评定的标准和办法存有问题,如此,团省委就更不该去掩盖遮挡这些问题了. (作者:陈洪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