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考研论坛”上有帖子称,北大法学院教授陈瑞华在课堂上公然侮辱自考生——“北大鄙视你们!堂堂北大法学院的研究生考试,竟然使大量自考生进入复试,而把我们北大自己这么优秀的学生拒之门外,这真是法学院的悲哀、北大的失败!”而陈只承认,讲过类似“大量自考生进入复试,是法学院的悲哀、北大的失败”的话。(据4月14日《新京报》报道)
到底是不是“北大的失败”呢?事实胜于雄辩,我只想谈谈北大与“自考生”的渊源。北大成为一所具有现代性的大学,肇始自蔡元培先生1917年开始的改革;而其前身,为京师大学堂,尽管作为维新变法的产物,但学生还是以达官贵人、士绅子弟为主——入其门墙,是要论资格和出身的。
但蔡先生通过一系列改革,不仅使本为公共资源的高等教育惠及到广大贫寒子弟,更主张“无人不当学,而亦无时不当学”,除开办校役班、平民夜校之外,并面向社会招收一定数量的旁听生和选科生,而其中的优秀者还可转为正式生,一样发给毕业文凭。也就是说,对“自考生”的接纳和欢迎,是曾形成制度的。一代伟人毛泽东,当年就受惠于此,蔡先生致时任北大图书馆馆长李大钊先生的书函可为明证:“守常先生大鉴:毛泽东欲在本校谋一半工半读工作,请设法在图书馆安置一个书记的职位,负责整理图书和清扫房间,月薪八元。蔡元培即日” 。
这样,北大的学生,当年就归为三类:正式生;办了手续的旁听生;未办任何手续,大摇大摆跑来听课的旁听生,所谓“偷听生”。这后二者,无疑就类同于今之“自考生”,是以自学为主的。而其中,也涌现出了大量文化精英:如王兰(北大首开女禁促成者)、成舍我(报人)、孙伏园(报人)、许钦文(小说家),沈从文(小说家)、丁玲(小说家)、柔石(小说家)、冯雪峰(文艺理论家)、曹靖华(翻译家)、胡也频(诗人)、金克木(学者),等等,可谓举不胜举。不仅北大给他们提供了良好的学习条件,同时,北大的一些硕学鸿儒,不仅没有鄙视,相反还给予了他们极大的关怀和扶持,如陈独秀之于成舍我、李大钊之于曹靖华、周作人之于孙伏园、郁达夫之于沈从文……而这些人,有的后来还回到了北大执掌教席,如曹靖华50年代出任北大俄文系主任,金克木成为上世纪末北大赫赫有名的“未明湖三老”(另二老为季羡林先生、张中行先生)——这些名字,不仅没成为北大的“悲哀”和“失败”,相反,更是北大的“骄傲”和“成功”!
如果陈瑞华真的对自考生“侮辱”了,那么,就不仅仅是对自己教授身份的侮辱,更是对北大优良传统的背叛,对大学兼容并包、自由、开放精神的背叛!因为大学,不仅仅是教育机关、学术机关,更肩负着提高国民素质的重任。
大学大学,毋忘大学之“大”! (作者:易水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