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听说自考期限是八年,都改成了八年吗?过了八年之后,我所考过的科目就都无效了吗?
刘粤平:全国考办确实发过这样一个文件,单科合格证书有效期八年,过了这个期限就不承认,这个文件是有的。但是现在就我们所了解,各地考办包括一些考生对此也有不同的看法,是否只延续八年?这个问题我们全国考办也会进一步研究。
网友:自考办有没有考虑把一年四次的政策在每一个省都贯彻下去?也就是说每个省都开展一年四次考试,我们的这些科目有的非常多,要两年才能考一次,如果准备不好的话,就要延误两年时间,可不可以增加考试次数?
刘粤平:这个问题杨主任已经回答了。从全国考办,作为自学考试系统来讲,我们也愿意考虑考生的实际困难,尽可能地为考生提供多次考试机会。但是有一个办考条件和实际可能,因为任何一次考试,无论规模大小,它所有的操作环节一步都不能少。那么,考试规模过小,与我们现有的考试组织力量以及考试条件所限,有些地方是很难满足考生这种每门课程都开考的实际要求,所以我们决定把这种权力放到省级考试机构,由他们决定每年考两次还是四次。我想,考生的意见都是很重要的,他们有权向本地的考试机构反映。随着今后考试方式的改革,比如计算机化的考试、网络的考试等等,随着考试方式的改革和探索,考生提出的某些问题我们会逐步加以解决。
网友:自考的教材是不是必须由考办来定?在其他地方购买的自考教材可不可以用?
刘粤平:自考教材的供应问题也是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考生学习和我们自考发展的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在自考制度初创时期,应该说,各地的新华书店等一些图书发行部门都不愿意发行自考教材,原因在于由于自学考试不像全日制普通高校及成人高校有一个校园管理,自考考生这个群体分布在社会各个职业阶层、社会各个领域,非常分散。那么,作为一个地域的图书发行部门,也无从去掌握具体的每一个专业到底有多少考生,而且每一年、每一次考生都发生不同的变化,这样使得教材的征订工作难以实现。自考教材在初期没人管,处于一种自发行为,这种现象也确实影响到了考生自学和自考的发展。同时我们也发现,在初期我们对自考教材的发行与供应没有很好管理,致使社会上出现了大批盗版教材和不法书商,通过盗版,甚至直接编印假教材,致使考生的权益受到侵害。为了使考生能够及时得到教材,也能够使考生的权益得到维护,全国考办才决定,自考的教材在系统内组织发行,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便于掌握考生报考人数的变化动态,及时准确地为考生提供服务。在这个问题上,不存在垄断和赢利的目的。
主持人:短短的一个小时的访谈马上要结束了,在自学考试的发展中,它面临着种种问题,但是它依然在前进着。也希望作为自考办的领导,刘主任能对考生说几句鼓励的话。
刘粤平:自学确实是非常艰辛困苦的一项活动,我对我们的自考生充满敬意。我想说,我们自考生应该勇于面对社会的现实,以我们自己的努力、以我们自己的才干来展示自己,这不仅对于你们个人一生来讲是非常重要的,同时,由于你们的表现和出色,也可以为自学考试制度增添光彩,使我们的自学考试制度赢得社会更多的尊重。我想,我们作为自考工作者,在这点上和自考生的目标是一致的,为自考的健康发展、为自考的声誉能够得到社会的承认,我们共同努力。
主持人:谢谢刘主任,谢谢杨处长,本次访谈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