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浪教育 > 教育时评 > 正文

华南时评:中学生残忍杀人 少年法盲是谁的悲哀

http://www.sina.com.cn 2005/04/30 09:55  人民网-华南新闻

  据媒体报道,广东省仁化县两名未满18岁的少年,凌晨从游戏机室出来为寻刺激取乐,竟联手拳打脚踢、火烧路边一名乞丐,导致乞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两名少年为何火烧乞丐?据他们交待是“找点刺激的东西玩一下”,于是就拿路边的一乞丐“解闷”。这些叙述让我们不禁惊叹:两名少年杀人的动机竟如此简单,但手段却又如此残忍;我们更要悲叹的是,这两名少年对法律的认识竟如此无知,这是谁的悲哀?

  另一则新闻反映的是同一种现象:河南泌阳县4名中学生活活打死一名15岁的中学生,原因是“这小子看着不顺眼,把他喊过来,问他是哪里的,揍他一顿”。而当4名中学生在当天傍晚归案后,竟然对民警说,这里(指讯问室)没地方睡,让我们回去吧,第二天还得上课呢。对法律无知到如此程度,令人瞠目结舌。

  其实,中学生因为寻找“刺激”,或是看别人“不顺眼”,从而导致残忍杀人的恶性案件近年来并不少见。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中学教育中法制教育的缺位,从而导致中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对法律的无知使他们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在犯罪,意识不到自己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反观我国目前的教育模式,一个重要的特征就是,重视应试教育而忽视法制教育,这在中、小学阶段特别明显。中国学生真正接受法制教育是在大学阶段,而且也只是作为非法律专业的一般课程进行。而在中学和小学阶段,他们所接触的法制教育,也只是法律产生的理论阐述等。而对法律应有的必要敬畏,教育中却鲜有提及。这就造成了学生不懂法、不惧法、不守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法制教育是一个法制社会的应有之义。法制社会的前提是国民法律素质的提高,而培养国民的法制观念,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从学生时代进行法制教育,才能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只有进行充分的法制教育,才能提高国民的法制素质。但遗憾的是,在我们的教育中,往往忽视了这一点。未成年的中学生为寻找“刺激”和看着他人“不顺眼”,就活活把人烧死、打死,就是法制教育缺位的结果,值得我们深思。 (文:王攀)



评论】【 】【打印】【下载点点通】【多种方式看新闻】【收藏】【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MP3 手机 相机
 
服饰 首饰 护肤

旅游 电脑 礼品

精品折扣一拍网

热 点 专 题
2005年上海国际车展
日本谋任常任理事国
圆明园工程风波
定远号舰重返威海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珠峰科考登顶复测
2005环球小姐赛
家装全流程30天攻略
中国特种部队生存
 
 ⊙ 分类信息 出口商机,一网打尽!! 老婆日记:他越来越棒 让湿疣、疱疹不再复发
·做一个县,赚一百万! ·开千百度特色花店! ·高血压人要“解放” ·与狼搏斗的医学泰斗
·投1.8万办厂利润惊人 ·浪漫小店,月赚8万! ·湿疣疱疹春光不再! ·拯救脑萎缩、帕金森
·老年人用品店隆重招商 ·投资1000元:利润惊人! ·科技成就糖尿病人健康 ·解救湿疣、疱疹患者
·开唐林香烧鸡烤鸭店 ·05年全新小本创业项目 ·专家谈银屑病、白斑病 ·专家专治,外阴白斑
 

教育频道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227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