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青年报》5月8日报道,为了谋取一份好工作,一名自考本科生冒充北大博士生,制造虚假简历蒙骗求职单位,被用人单位觉察后,以涉嫌诈骗被提起公诉。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据悉,因虚假简历涉嫌诈骗被提起公诉,在全国尚属首例。
毫无疑问,这一自考本科生弄虚作假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和必要的制裁。令人啼笑
皆非的是,当其虚假简历被揭穿时,这位自考本科生坚称“虽然没有北大学籍,但自己的知识和水平已达到了北大博士水平”。这多少有些“强盗逻辑”的味道。而从这一事件中,应该说,我们有许多值得吸取的教训。
笔者认为,作为“受害方”的用人单位应该进行必要的反思。单单凭应聘者的一纸简历,就将4万元安家费,约6000元的工资、津贴和一套120平方米的住房拱手送出,这一做法多少有些不够慎重。这也折射出一些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惟名牌心态”,见到“北大”、“博士”等字眼就“眼前一亮”,不管自己是否能“消费”得了,不管冠有这样名头的人是不是有真才实学,甚至连那“名头”的真伪都可以“忽略不计”了。
事实上,这种以假乱真的做法绝非个案。就像先前有媒体报道的“一个班级中竟然有十几位班长”一样,简历注水已成为一些地方人才招聘“不能承受之重”。虽然弄虚作假的程度有轻重之分,但是其性质却同等恶劣,都是将诚信抛之一旁,竞相用虚假信息粉饰那一纸简历。
出现这一现象,与人力资源市场中对求职者道德约束机制的不健全有关。一方面,用人单位对高学历者格外青睐,而由于人才市场信息的不对称,使得用人单位有时只能“瞎子摸象”;另一方面,我国目前并没有针对人才市场的信用审查与失信制裁的相关法规及运行机制,这使得一些求职者滋生出瞒天过海和浑水摸鱼的心态。
笔者了解到,上海市目前正式启用了毕业生就业信用卡,通过网络平台,用人单位就可以验证毕业生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其它一些省市也推出了“诚信简历”及“信用测评”等措施,这对严控毕业生弄虚作假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然而,如果要从根本上防止求职中的造假行为,我想,还应当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造假和诈骗者的打击力度。只有极大地提高求职者的造假“成本”,才能有效遏制人才市场的造假之风。(文/东方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