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大连民族学院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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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5/25 14:12 新浪教育 | ||||||||
一、院校基本信息 1、院校全称:大连民族学院 2、学院地址: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3、办学性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的普通高等学校 二、2005年招生计划及相关专业要求 1、2005年招生计划 2005年计划面向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2500人,面向部分省、区招收预科生240人(含为吉林大学委托培养的预科生90名)。 三、录取规则 1、我院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智、体条件合格的条件下,优先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享受降分政策的考生按投档成绩安排专业。 2、为保证我院录取考生的少数民族比例,我院在部分生源省份有民族比例要求,录取时将按民族比例要求进行录取,如少数民族生源不足,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民族比例以各省公布为准。 3、在院校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我院一般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4、对实行“3+大综合+1”考试的省份,我院对“1”不做要求,由考生任选。 5、艺术类专业按照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单独执行。 2005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为工业设计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面向参加我院艺术类考试的考生招收150名。招生计划不具体分配到省,由我院统一组织录取。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1:5比例发放,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四、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考生。 (2)开通招生咨询专线,考生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方式咨询录取结果。 五、奖学金种类 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学院设立各种奖学金,获得奖学金人次占学生总数50%以上,主要类别如下: 1、新生入学奖学金: 4000-1000元/人 2、综合奖学金: 6000-700元/人.年 3、单项奖学金: 3500-300元/人.年 4、校外竞赛奖学金:20000-200元/人 5、其它企业奖学金:1500-200元/人 六、学费标准 大连民族学院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辽价发(2003)15号文件规定,2004年新生学费标准:预科、汉语言文学专业每生3200元/年;会计学、经济学、旅游管理、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英语强化)、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每生40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新闻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信息与计算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专业每生4200元/年;电子信息工程、通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日语、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每生4800元/年;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每生10000元/年。2005年新生学费以辽宁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为准。 七、毕业生就业情况 根据《2003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的通报》辽教发[2003]127号文件公布结果,2003年我院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94.62%。2004年我院毕业生一次就业率达到96.02%。我院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 八、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大连民族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邵 强 程英梅 联系电话:0411-87614119(招生咨询专线)、87656065 电子信箱:zs@dlnu.edu.cn 学院网址:www.dlnu.edu.cn 通信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