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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就业成求职新动向 到境外工作有道道可循

http://www.sina.com.cn 2005/06/16 10:46  新闻晨报

  近日,加拿大某知名上市公司与中智签订合作协议,招聘软件系统开发、音频视频系统开发人员等上百名高级技术人员到加拿大工作。与此,北京人才市场报也相继报出英国"新天才计划"实施,境外工作已成为应届毕业生的新选择。走出国门到境外工作,已成为许多求职者在短时期内迅速提升自我的新渠道。据《2004中国对外劳务合作年度报告》调查显示,2004年派出到国外工作的有22万人、年末在外人数约54万人的规模。面对这一新生的事物,许多人都懵懵懂懂,如何申请到境外工作,办理去境外工作的手续如何?到境外工作的人员
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面对各种疑问,笔者采访了上海对外劳务合作专业委员会的副主任、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国际合作部的经理潘汉达等资深专业人士,领读者一一解析这一新的求职新动向。

  外派劳务在境外遇到劳务纠纷后

  案例:赵某,于2004年10月经上海某家外派劳务的中介公司推荐,到某国从事电子操作工作。但过了几个月,由于公司经营不善,要进行裁员。赵某是费了很多的努力,交了3万多元钱的管理费之后,才来该国工作的。听到这消息后,赵某非常气愤,才来工作4个多月,连交给境外中介公司的管理费还没有赚回来,就要被赶回去……。那么遇到这种劳务纠纷时,赵某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案例解决:根据纠纷解决政策中的“属地原则”,赵某这一问题的解决主要由派出赵某的中介机构负责协商解决。在第一时间,赵某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途径寻求帮助,一是与推荐其到境外工作的中介公司联系;二是向中国驻当地的对外承包工程总会的分会或大使馆请求帮助。经调解,此事最后得到了圆满解决,由于这是公司经营不善而进行的裁员,无法改变这一事实。赵某回国,中介公司根据其在国外实际工作的月份,退还其部分管理费。

  政策链接:关于处理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商合发〔2003〕249号):处理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应遵循“属地”原则,即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由对外签约的我经营公司注册地的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处理,由劳务人员国内居住地的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配合处理。同时遵循“谁对外签约,谁负责”的原则,即对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由对外签约的当事经营公司在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具体处理。境外劳务纠纷或突发事件发生后,各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驻外使(领)馆以及承包商应紧密配合,各尽其责,及时妥善处理。

  境外通途之一:

  寻求外派劳务的中介公司

  当前到境外工作的最主要形式是通过外派劳务的中介公司。据专业人士介绍,目前,由外经贸批准的在沪有独立经营权的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有28家,上海每年外派的劳务大约8000-10000人,主要流向日本、美国、新加坡等国家。另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审批了23家境外就业中介机构。潘汉达说,当前外派劳务人员的层次在不断提高,到境外工作已成为“技术人员走向国际舞台、若干年后带国外先进技术回国”的发展态势,是求职者过英语关、了解境外企业文化、拓展自己视野的最便捷的方式。

  办理外派劳务ABC一般求职者申请到境外工作,需办理以下几项手续,投递简历;候选人测评,如英语测试、面试、背景调查等,筛选出初步合适的人员;外方雇主面试或委托面试,对一些技术要求比较高的岗位,要进行技能考核;签订协议,分别与中介公司签订“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协议”、与境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体检;参加集训、申办出国护照、签证等。

  境外情况扫描据潘汉达介绍,随着经济技术的发展,外派劳务的大军中,中高层次人员的比例也在不断提高。下面是部分国家招聘中高层次的外派劳务人员大概的薪资情况。岗位要求不同,薪资也会有所不同。

  专家点评:由于外派劳务的中介公司在接到国外这样的意向后,都会先对境外招聘方的情况进行确认。因而,通过这种方式到境外工作的人员,各种权益容易得到保障。另外,国家外派劳务的法规已经相当健全,中国对外工程承包总会在各国都有驻地机构,在境外工作的人员遇到各种突发事件后比较容易协调和处理。

  当前,在外派劳务的市场上存在着一些欺诈行为,如收了钱出不去、出去了无劳可务或合法的权益得不到保障等现象屡见不鲜。专家建议,求职者一定要到有资质的外派劳务机构或拥有境外就业中介许可证的公司去寻求服务,尤其是选择那些有运作经验的、操作规范的公司去求职。若要寻找有合法资质的外派劳务公司,可到上海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会查询。

  潘汉达介绍,外派劳务人员要受中国和工作的国家双重法律的约束,到境外工作的人员要清楚地了解双方的法律法规,不要出现下列行为。

  ◆不要参加一些法律不允许的活动不要受当地引诱,错误地参加双方的法律或法规中不允许的组织或活动。

  ◆期满后不要非法驻留或违反劳动合同要严格遵守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要受在外的非法驻留人员的引诱,违反劳动合同,毁约到朋友介绍的不了解的单位去工作,或期满后不按时回国,在国外非法驻留,或者对工作单位提出过高的要求。

  境外通途之二:

  出国留学成为海外就业新选择

  目前,一些在研究与发展、金融服务等领域对数学、理科、工程、管理方面人才需求很大的国家,纷纷出台了一些奖励计划,用以吸引中国人才。

  近日,英国著名学府———斯特林大学校长克里斯蒂娜·哈雷特教授在京发布了“新天才计划”。斯特林大学此次设立“新天才”奖学金,将向攻读博士学位的中国学生提供3年10万元人民币的奖学金。

  申请学生如通过申请并在英国找到工作,可获得工作经验和经济支助。澳大利亚政府也出台了新政策,鼓励海外学生到澳大利亚就读旅游和饭店管理专业,允许到澳大利亚就读旅游和饭店管理专业的海外学生在完成学业之后,有权留在澳大利亚工作长达一年半的时间。

  专家点评:出国留学的途径相对来说成本较高,难度也较大,出国留学结束后需要办理新的工作签证。

  国家对出国留学人员毕业后办理工作签证控制得比较紧,而且也并不是所有的国家都同意出国留学人员毕业后可以在该国工作的。优势在于出国留学人员的层次较高,而且有1到3年的在学校里了解和适应该国情况的过渡期,所以相对而言,通过出国留学途径在境外工作的人员适应能力较强。

  境外通途之三:

  公司委派或个人申办到境外工作

  通过这两种形式到境外工作的人数较少。其中,公司委派到境外总部或其他分公司工作的人员,手续相对较为简单,办理工作签证即可,国内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会协助办理。派到境外去工作的员工的工资,一般在国内发放,同时补发一部分到国外工作的津贴。若通过亲戚或朋友关系获得工作信息,求职者直接与境外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自己去申办工作签证和护照,也可以到境外工作。

  专家点评:公司委派到境外工作的途径安全系数较高,待遇也很丰厚。不过,这种途径对一般企业或员工来讲几率较低。潘汉达介绍,个人申办到境外工作的方式,风险系数较高。求职者要注意,需取得对方国家的就业签证才能到国外工作,若凭旅游签证、因私签证到国外,员工的权益是得不到合法的保护的。另外,由于求职者没有渠道对境外招聘单位的详细情况进行了解,对国外工作的常识了解甚少,对一些基本的权利和出国工作的规则也不熟悉,个人在国外很难获得应有的保障。实际上,外方的公司若到国内直接招聘员工是违法的。专家提醒,个人最好不要通过这条途径到国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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