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山东工商学院招生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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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06/20 18:47 新浪教育 | ||||||||
院校名称:山东工商学院 院校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滨海中路191号 院校性质:中央和省共建,以山东省管理为主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 一、录取规则: 1、按照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试为主),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优秀新生。在考生高考总成绩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录取,专业安排时将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会考成绩、思想政治品德表现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 2、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可以接受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各级院校志愿间的关系为“志愿清”方式,即优先录取志愿靠前的学生。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优先考虑志愿靠前的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招办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对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优先录取。 5、外语类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优先录取面试成绩较高的学生。所有专业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二、学费与住宿费: 按照山东省有关规定收费,2004年一般专业每学年3600元,2005年按照省物价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根据宿舍条件,住宿费每人每年500-1200元不等。 三、奖贷学金: 有校长奖学金、特殊贡献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荣誉奖等。学院还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助(助学金)、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一系列资助政策,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校代码(国标码):11688 邮政编码:264005 电子邮件:zsb@ccec.edu.cn 招生办电话(传真):0535—69035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