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能用“红头文件”抢占优质教育资源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06/23 11:38 红网 | ||||||||
东光县办学条件最好的实验小学将今年的招生对象确定为“县城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干部职工子女”,不符条件者一律拒收。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招生简章”?原来是县文教局下了红头文件,对此作出了规定。(6月22日《燕赵都市报》) 6月1日,教育部出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各地制订出符合当地实际的义务教育阶段办学条件的基本要求,并采取积极措施,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
我们知道,许多地方都有少数集中了本地全部优质教育资源的重点学校,一方面是作为形象工程,供各级参观,另一方面,也为少数官员的优先占有优质教育资源提供了条件。正如进行“无差别教育”试验的徐州市委书记徐鸣所说:“一些所谓优质学校出现之后,收益的是那些有权势的,或者说有门路的,普通人家的子女如果要得到优质教育,就要拿出比正常状态下多得多的钱,负担会非常重。”这样一来,我们常说的“教育改变命运”就倒过来,成为“命运改变教育”,因为你如果命运不佳,没有托生到一个有权或有钱的家庭,你所受到的教育就不一样,普通老百姓的孩子在人生的起点上先输了。 应当说,过去官员依仗权力占用优质教育资源,人所共知是一种腐败,所以,这种权力寻租行为都是在不公开的情况下完成的。现在,东光县的文件把幕后的腐败公开化、合法化了。官员子女的特权居然以红头文件规定了。这样的红头文件,不合法,既违反《义务教育法》,更违反《宪法》;也不合理,教育资源是属于全体人民的,教育局有什么权力私自把教育的“蛋糕”瓜分了? 我们惊诧于这样的红头文件是如何出台的,是教育局官员对教育的法规一无所知,还是他们对违法的无所畏惧?是他们自作主张的狂妄,还是按照县政府官员的意见抓落实?一个属于特权腐败的见不得阳光的做法,居然成了文件要求落实的,实在不可思议。 我们当然不怀疑这样的非法文件会取消,我们当然也关心实验小学的招生究竟怎样落实,但我们更关心如何清除此事的恶劣影响。 (作者:殷国安) |